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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12-11 09:26:29

    吴春利

    改革开放30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方式日趋灵活多样、监督主体能力不断提升、监督领域进一步拓宽,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意识不强。个别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于对人大的地位、性质、作用认识不够深刻,在行使监督权时,瞻前顾后,畏手畏脚,缺乏勇气和胆量,不敢开展深层次问题的监督。(二)监督手段单一。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柔性监督手段使用频率高。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以及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刚性监督手段很少使用。(三)监督存在“死角”。许多重大事项往往是党委决定,政府执行,或者党委、政府共同决定,联合发文、联合部署,导致人大难以监督。垂直管理部门对接受本级人大监督的意识不强。(四)监督专业化水平不高。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为兼职,在开展监督工作底气不足、热情不高。县级人大常委会各专委会懂经济、懂法律的专业人员、学者少,导致审议水平不高,监督效果不明显。

    二、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对策

    (一)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要增强监督意识,切实提高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高监督艺术,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摆正监督关系,对“一府两院”工作依法进行监督,促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正偏差,是人大的本职工作,要把握好监督的力度、形式和范围,既监督到位,又不越权。要拓展监督范围。通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评议等形式,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培育良好的监督环境。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健全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主动争取党委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采取座谈培训、工作安排通报、审议事项预告、适时联系提醒等方式强化同“一府两院”的沟通,让其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的实质与最终目的是支持和促进工作;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人大、关注人大、支持人大的工作格局。

    (三)把握监督的关键内容。要抓大事。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特点和优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要抓重点。围绕推动“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实施监督,增强人大监督的约束力和权威性,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抓难点。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监督,监督议题选择要“精”,提出问题要“准”,跟踪监督要“实”,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丰富监督的方法手段。要刚柔并济。在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检查、调查、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各种柔性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特定问题调查、质询、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和形式,实现人大监督工作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要务求实效。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报告或专项工作报告形成的审议意见和评议意见,建立督办和回审制度,确保人大意见办理到位。要持续用力。对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连续几年的监督检查,直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止。

    (五)提升监督的能力水平。要加强学习。为更好地适应人大工作的提供知识储备。要完善机制。建立起一整套人大工作的制度体系,为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提供制度保障。要建好队伍。优化干部队伍年龄、文化、专业结构,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为抓好人大各项监督工作的落实提供人才保证。

    (作者为鹰手营子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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