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德人大
  • 承德人大
  • 承德人大
  • 承德人大
2016《承德人大工作》16期
2016-12-19 17:45:59

第16期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6年11月28日

 

内 容 提 要

专题询问专刊)

 

 

 

 

    编者按: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食品安全应如何监控?如何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10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询问会,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为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纪实

 

10月27日,承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群,副主任郭椿、邢书印、王素芝、张树民、柴山,秘书长张举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素芝主持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十三届人大代表,针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向市政府提出了9个方面的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作出回答。

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梁荣华:食品安全法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看作是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法,所谓源头治理,也就是对生产经营的把控,因此,食品安全法中特别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如果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能得到有效落实,那么食品安全就有了基本的保障。请问:市政府在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上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关键。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更是产出来的。主要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生产经营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让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市场主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规定每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少于40小时的培训时间,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三是社会共治。充分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四是严厉惩处。争取起到惩处一个,震撼一批,规范一个行业的作用。五是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在食品生产环节,强化食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食品生产单位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原料及添加剂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出)货日期及供(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一是逐步建立、完善和实施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产品检验、产品销售、人员设备等内容和信息;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汇总、保存、使用等过程的职责、权限和要求企业追溯信息应做到及时、准确、系统、有效,保障追溯体系有效运行。二是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生产企业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三是加强食品出厂检验的管理。建立和保存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检验记录真实、完整。企业自检的,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有检验相关设备及化学试剂,检验仪器设备按期检定。不能自检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四是落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处置及经济赔偿责任。食品生产者要严格落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并及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处置情况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六是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隐患大排查。利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实施的有利时机,采取“六清四查三核实”的方式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推动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

在食品销售环节,一是按照《承德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十项制度》和《承德市销售环节食品经营诚信经营和信用分类等级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要求食品经营者悬挂监管公示牌,目前全市销售环节食品经营户悬挂公示牌19702块,在日常监管中督促经营者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和落实,并进行公开承诺,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三是要求食品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通过大力推行电子备案和“一票通”实现食品销售环节的追根溯源。四是按照《承德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建设食用农产品快检室的指导意见》,要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大型超市建立快检室,中型超市配备检测箱,对购进食用农产品进行自检,同时索要产地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合法凭证等措施履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在餐饮服务环节,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为让消费者享有知悉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通过采取透明玻璃窗、视频显示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示的加工制作方式。此项工作即是国家总局和省局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落实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明厨亮灶”有四种形式:透明厨房、视频厨房、隔断厨房、网络厨房四种形式。目前我市共有6163家持证餐饮单位完成了“明厨亮灶”工作,占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90.3%,其中透明厨房873家、视频厨房3653家、隔断厨房1092家、网络厨房545家。

二、市人大代表、围场县农牧局总农艺师、马铃薯研究所所长丁明亚:承德市作为京津冀重要的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其中两个县(丰宁、围场)被列为国家有机农业创建和示范县,在保证农副产品安全上显得更加重要。请问:近几年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的监管,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农牧局:丰宁、围场两县在全省领衔打造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建立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以品牌创建为引领,走出一条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新路子。近年来,全市农牧部门为创建承德生态农业品牌,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摆在突出位置。突出了农牧业投入品专项整治,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为整治重点,先后扎实开展了农资打假、农兽药、“瘦肉精”、生鲜乳、水产品等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推行了农资“两账一卡”质量承诺、禁限用农兽鱼药监管、“瘦肉精”检验监测与动物检疫同步、乳品企业驻站监管和网络视频全程监控、饲料生产企业定点联系监管及兽药生产企业GMP检查验收等工作制度。在生产过程中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技术,建立种、养殖生产档案,严格执行休药期和安全间隔期制度。通过创建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场,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按标生产、按规经营。依托市级农、畜产品检测中心及各县区农产品综合质检站,开展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近几年我市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均稳定在98%以上。创建了围场、滦平两个国家级,兴隆、双滦、双桥三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呈现“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

三、市人大代表、承德县农牧局蔬菜站站长尹继民:我市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诸多困难,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财政投入,保障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但这种财力保障还不够充分,财政的保障力度还要进一步增强。请问:市政府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的财政投入方面有什么具体的打算和安排?在落实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上有什么计划?

市财政局: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加剧的情况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资金保障。2016年共筹集食品安全经费1047.36万元,其中:争取省以上财政资金541.36万元,市级预算安排资金506万元,分别较2015年增加258.35万元和65万元。

(一)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的打算和安排

尽管市级财政对食品安全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但与需求相比仍有差距。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食品安全投入力度,为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主要举措有:一是进一步加大省以上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积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与省厅的沟通联系,确保省厅对我市的食品安全经费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二是加大对本级食品安全经费的投入力度,合理安排食品安全经费预算,为我市的食品安全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三是强化县区食品安全经费管理。为进一步提升县区食品药品经费保障水平,切实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投入力度,市财政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经费保障的通知》(承市监﹝2016﹞77号),就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管理进行了规范。四是加强对食品安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针对食品安全专项经费存在的支出进度慢、结转结余过大(截止到2015年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相关经费结转545万元)等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食品安全资金的使用绩效。五是支持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市政府已确定在双滦区建设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能力项目,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7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能力,市财政局将积极协助市场监管局做好项目推进和经费保障工作。

(二)加快推动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政策的落实

2014年10月,省食安委和省食药监局出台了《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将网格化监管工作经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我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据了解,我市承德县、双滦区和营子区等县区已经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列入2016年预算,并进行了发放。需要说明的是,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要求及现行财政体制,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贴经费应由县区政府负担,市财政局将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和对下政策支持和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

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主任杨国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是否存在农、兽药残留,污染物含量超标的问题?对进入市场的各类食品如何进行检测?现有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和设备是否能够满足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检测品种是否达到了全覆盖?

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目前我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状况良好,2016年以来,全市共抽取食用农产品2348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3批次(其中一批次猪肉检出瘦肉精,一批次鲫鱼检出孔雀石绿,一批次鲤鱼检出恩诺沙星),未发现农、兽药残留和污染物含量超标。第二,对进入市场的各类食品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检测,一是不定期进行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检测项目主要是非食用物质“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及重金属(铅、汞、砷等)、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等)、兽药等;水产品检测项目主要为非食用物质(孔雀石绿等)、抗生素(恩诺沙星、氯霉素等)及重金属(铅、镉、砷等);蛋类检测项目主要为重金属(铅、镉、汞等)、非食用物质苏丹红;蔬菜水果检测项目主要为剧毒农药(氧乐果等)、非食用物质(敌敌畏等)、重金属(铅、汞、砷)、其他农药等。目前我市流通环节国抽(计划38批次)、省抽(计划41批次)、市抽(食用农产品360批次+其他食品260批次)计划699,已完成640批次,其中:国抽、省抽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按照《承德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快检室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明确了快检室建设规模、设备配置、检验频次,检验项目等内容,督促市场开办者建设快检室,对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进行快检;第三,现有检测机构的人员、设备和可检品种及项目都无法满足当前的监管需要,现在主要采取的是委托具有相应合法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大型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主任赵喜萍:在校学生是食品安全重要群体。目前,我市农村有寄宿生的学校260所,寄宿学生近13万人。请问: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食品安全是怎样管理的,在保障在校生的食品安全上还存在哪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市教育局:我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包括小学和初中两部分,共计260所,在校学生大约13万人,占到了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2%。可以说,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食品安全关系着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牵动着千家万户,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深知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食品来源,一般有两个渠道,一个是校园内开设的小卖部,另一个就是学生食堂。为此,我们坚持“抓源头、强管理、勤检查、严考核”的思路,重点做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第一,对校园内开设的小卖部进行了清理整顿。目前,我市部分农村寄宿制学校已经取消了校内的小卖部,没有取消的小卖部,经营范围也只限于出售学习和生活用品,不允许向学生出售食品,从而消除了这方面给学生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

第二,加强了对校内学生食堂的建设和管理。一是加强食堂建设。据统计,“十二五”以来,在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建设方面,全市累计投入资金3.09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777个,建设面积18.93万平方米,基本达到了生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的部颁标准。购置设备、设施资金累计5008.5万元,配备厨具、餐具和餐桌椅等5.2万台(套)。二是加强内部管理。2012年,教育部、中宣部等十五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包括十个部分,共计60条。根据《暂行办法》,我们从两个方面着手,加强食堂管理:一方面规范食堂运营模式。在《暂行办法》出台前,我市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部分采取的是对外承包的运营模式。《暂行办法》出台后,各县区按规定,要求学校逐步将食堂收回自行管理,本着“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原则运营。截至到目前,已基本全部收回。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暂行办法》,我们先后出台了《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等十余项工作制度,从人员管理、食品采购、食品贮存、食品加工、食品供应、财务管理等方面,作出全方位的详细规定,基本做到了责任明确、制度完备、流程规范。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们要求县区和学校,每学期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自查。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每学期开学初都要组织专项检查,在学期末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年终安全稳定考核的重要依据。据目前情况看,全市各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基本能够达到食品卫生相关要求,保证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近几年我市没有发生一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需要加强及改进的工作主要是加大投入力度,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食堂内部设备设施仍需进一步配套完善。在标准化食堂建设工程中,我市学校食堂面积基本达到了建设和使用标准,满足了学生就餐需要,但是设备设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大部分学校还达不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明厨亮灶”的要求,即食堂所有工作流程都应在视频监控之下完成;再比如,消毒柜的配备的数量,还不能满足所有学生对餐具进行消毒的需要,等等。另一方面,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的“学校食堂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原则进行”的要求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我市现阶段学校食堂人员,基本都由学校自行聘用,工资有的是由公用经费中支出,也有的被加在食堂成本核算当中,这样一来,在无形中加重了学校和学生的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为重点,加大对县区和学校的督查力度,严格监管,积极协调,逐步将《暂行办法》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财政局调研员杨海燕: 2016年5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请问:我市在国务院关于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下达后,做了哪些工作?在如何保障全市盐业市场秩序稳定、保障食盐供应安全、提高消费者的食盐安全意识、完善食盐安全监督机制等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供销社:承德市盐政处在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下达后,积极应对改革,加大市场检查力度,组织了几次较大规模的市场大检查,充分保障在盐业体制改革期间的市场稳定和食盐市场的安全。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盐政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个食盐零售网点,对盐业体制改革进行宣传,防止各零售网点误解改革精神,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由于盐业体制改革细则还没有出台,针对改革的盐业法律法规正在修改,我处还无法作出具体的举措,针对改革,保障市场稳定,我们将下面几点作为工作重心。1、加强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在盐业体制改革细则和修改后的盐业法律法规出台后,组织全体盐政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执法能力,适应新的执法环境,确保盐业市场稳定。2、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应对一切突出事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3、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盐贩销活动。我们将继续开展全市食盐安全大检查活动。加强盐业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稳定。严厉打击涉盐犯罪,深化执法合作,提升执法效能,维护食盐市场的稳定。4、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贯彻盐业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防止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扼制不合格食盐进入食盐市场的情况发生。保证全市盐业市场安全。5、我处要求盐业公司库存量不得低于一个月的销售,防止脱销断档情况的发生。

七、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任委主任郭保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是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有效手段。请问: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方面近年来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

市公安局:承德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成立以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的总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将食品药品安全战略纳入公共安全体系为契机,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当前社会问题最突出、上级领导最关注、群众呼声最强烈的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展开攻势,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2012年以来承德市公安局相继组织开展了“餐桌保卫战”、“农资打假行动”、“两站三治理”、“食药打假利剑”等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了层层推进、层层加压的市县二级严打氛围,在酒类、假劣药品、保健品、农资等领域均破获多起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承德市公安局食药部门成立以来至今,共破获食药刑事案件3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人,涉案案值5000余万。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为拓宽线索来源,我市食药安保部门深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实地走访,尤其是对监管较薄弱的地区进行了重点排查。2014年,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违规乱用添加剂及销售不合格和过期的食品现象,市局食药支队组织开展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各县区食药大队集中对各个食品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周边、超市、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摸排走访。通过此次排查,全市公安局食药安保部门连续破获8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和16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农村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是组织案件攻坚,全面围剿。对摸排掌握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坚持“破大案、打团伙、端窝点、捣网络”的原则。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牢牢把握生产、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强化证据收集、固定、着力打击违法犯罪的组织者、幕后策划者、获利者,争取全环节彻底摧毁犯罪产业链条。2015年,承德市公安局侦办的“12.15”特大网络销售假药案彻底告破,专案组全体成员自立案起风雨兼程,多次往返奔波于广东、湖北、安微、河南、北京、内蒙、浙江、河北等地,历时5个多月,行程10万公里,最终将售假、中间商、生产窝点全部捣毁,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7名,其中20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移送起诉27人,现场查获假药29种计43000余盒,散装胶囊、药粒2.3吨计1.3亿余粒,包装材料86万余个,制假设备2套,同时查扣了大量的电脑、手机、模拟电话转换设备、车辆等作案工具及涉案资金,同年7月发起了全国集群战役。该案因涉案地域广、涉案金额巨大被公安部列为十大食药典型案件,并在《人民公安报》、新华网、《承德日报》等多家媒体刊载。

四是积极发动群众,全面宣传。承德食药支队充分利用“3.15”、承德市普法宣传日、全国食品安全活动周等重大宣传节日进行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展放展板、投放公益广告、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充分营造气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利用有奖举报等渠道,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同时,注重宣传纪律,把握尺度,避免因宣传不当引起社会负面影响。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市食品、药品市场问题多发易发的问题并没有得彻底改善,安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巩固成果,建立最严格的、全覆盖的、高效率的食药犯罪打防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联动,完善各部门协作办案机制。一方面,加强警种间、地域间的警务协作,有效整合公安内部警务资源,练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内功;另一方面,2012年虽然我支队组织市食药监等11个部门建立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席会商机制,但收效并不明显,希望能够由政府牵头成立相关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动机制,建立部门间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使该机制在推动力及实施力上大幅提升,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规范案件移交和督办,做好安全形势分析预警,实现信息高度共享,形成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强大合力。

二是治理网络犯罪,加强对互联网和物流快递等行业监管。目前,从近两年侦办的食品、药品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及物流等行业的监管漏洞,以虚假身份信息通过网络购买制假原材料、售卖假劣成品,一般情况下无需与客户见面便可完成买卖交易,可以很好地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为侦查破案制造了很大困难。下步食药支队对内将进一步联合网监支队要对网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加大监管力度,获取信息提供者的真实资料,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并及时监控筛查,发现嫌疑及时开展调查。另一方面要与物流快递企业建立警企合作机制,要针对寄件人身份不实、邮寄物品与填报内容信息不符等问题,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将通过物流、快递渠道进行的售假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广泛宣传,建立全面监督平台。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宣传,表明公安机关的态度、决心和力度。积极营造对食品药品犯罪“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后食药支队将进一步协调市局有关部门健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奖励兑现,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是科技强警,组建食品快检实验室。目前我市食品药品各相关职能部门监测点不多、设备不配套、手段不先进,致使一些案件取证困难,甚至无法取证。另外,由于食品、药品刑事案件均涉及检验鉴定问题,涉案物品鉴定、检测时间长,犯罪嫌疑人易转移赃款、赃物及其他重要证据,造成有些案件受案后无法立案或立案后难以调查取证。2016年,食药支队大力推进市级及重点县区食品快速检验实验室建设,目前市本级实验室基本筹建完毕,配备食品、化妆品、保健品快检设备2套,县区食品快检建设也正逐步推进。快检实验室的组建能够使用简单试剂、试纸快速检测出食品中的有毒有害成分,顺线摸排搜集相关证据后依法立案侦办,对需要正式报告的再重新取样送检,形成“快速抽检、锁定目标、固定证据、立案侦办”的技战模式,提高食品案件打击能效及精准度。

八、市人大代表、双桥区银岭社区原书记牛雪峰:学生小餐桌,是近几年为了满足部分中午不能回家就餐的中小学生餐饮需求兴起的,类似于学生食堂的新型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随着学生需求量增加,“小餐桌”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对“小餐桌”管理的重要性日显突出。请问:对小餐桌是如何管理的,监管是否到位?另外,市政府是否已将城镇非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午餐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有没有具体的规划和安排?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3年承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承德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班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是全省唯一出台此办法的设区市,本着“疏堵并举、重在规范”的原则,明确了市场监管、卫生、公安、消防、城管、住建、安监、教育等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譬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校外托管班的开办申请,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开办校外托管班备案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发放《备案登记证》,同时还负责对校外托管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强餐饮安全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规行为。卫生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班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各类传染病的防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办班开办者和从业人员身份的审查,对校外托管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校外托管班的治安案件。消防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班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班涉及居民住宅房屋外部结构改造的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校外托管班涉及房屋内部墙体结构改造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安监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班开展课外辅导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了解掌握学生入校外托管班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监管建议,并指导、督促各学校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沟通,健全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提示制度。另外,校外托管班实行准入备案制度,也就是说开办校处托管班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经备案后方可开办。譬如:(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应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筑物的首层、二层、三层靠外窗位置,严禁设在建筑物的四层及以上楼层和地下、半地下建筑内;(二)经营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三)校外托管班的开办者及从业人员应同时具有健康合格证明、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四)经营场所的食品加工操作间、用餐间、卫生间须分别单独设置;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应有固定专用的水池,配备餐具消毒、食品储藏冷冻冷藏、通风排烟、防尘防蝇等设施;(五)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供水应保证校外托管班学生的生活需要,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六)经营场所应当保证室内环境整洁,及时通风,保证空气质量;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控蚊、蝇、蟑螂、鼠等专用设施设备。餐饮具要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七)经营场所内每100平方米(面积不足的,按100平方米配备)应配备不少于2具5kgABC类干粉灭火器、逃生器材箱;经营场所设在三层的还应当配备至少一条逃生大绳,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八)经营场所应统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监控范围覆盖厨房、餐厅、学习、活动等重点场所,视频录像资料保存至少2周以上;(九)使用居民房屋开办校外托管班的应得到利害关系人或居民委员会的同意。等等。同时,该《办法》也明确了校外托管班开办者是学生在校外托管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要公示,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二)校外托管班的开办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保障托管协议;(三)建立学生档案制度;(四)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生非正常或擅自离开校外托管班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五)建立学生交接制度,学生没有离开校外托管班之前,应当有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值班、巡查;(六)建立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警民联系制度,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七)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备案和留样制度。每种留样100克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0-4度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八)建立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制度。目前双桥区共备案校外托管班232家,其中2016年新备案18家。

市教育局:城镇非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午餐问题

城镇非寄宿制学校学生午餐午休问题一直困扰着部分家庭,关于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也进行过研究,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有两种途径:

第一,提倡回家午餐午休。城镇非寄宿制学校基本上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现在实行的是划片就近入学的办法,这也就是说,家离学校都比较近,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够回家午餐午休。比如,实验小学现在11:15放学,14:00上学,师院附中11:40放学,14:00上学,中午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完全能够满足学生回家午餐午休。

第二,利用校外托管机构。部分家庭由于特殊情况,学生确实无法回家午餐午休,可以通过校外的托管机构和小饭桌的途径解决。市政府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于2013年印发了《承德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班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近几年来,依据《管理办法》,我们会同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加大对校外托管机构和小饭桌的监管力度,使这些机构不断得到规范。刚才,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同志已经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在上述两种途径之外,出于社会责任,我们也考虑过由学校想方设法尽力解决部分学生的午餐午休问题,但经过研究,实行起来非常困难,主要原因就是场地问题。近几年处于学生入学高峰期,以市区为例,目前现有学校的场地、教师仅够基本教学使用,如果要负责学生午餐,就需要建设食堂;同时又面临着餐后午休的问题,还要建设休息室,根据目前多数学校的实际情况看,根本无法办到。今后,如果场地问题能够得到解决,我们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工作。

九、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王艳云:根据《食品安全法》总则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请问:是如何对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二是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的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为保障消费者自身利益,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尤为重要,为此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全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

在日常的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电视,微信,报纸、网络)等媒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新的《食品安全法》知识及相应食品知识的宣传,在不同的季节发布不同食品的安全警示。(如蘑菇采收季节提示不明食用野生菌采摘和使用危害,在承德电视报开辟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利用此报用户多、发行范围广的特点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等。

充分利用食品药品科技宣传周进行宣传。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制作了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展板近400块,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折页10万余份在市、县的中心广场免费向消费者发放和展示。同时,开展了食品药品科普知识“五进”活动,即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在市区(双滦、双桥、高新区)的所有街道、社区、村委会设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30个,向每个街道社区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折页、小册子近2000余份,责成专人向本社区居民免费发放。

在城管、公安、交警、广播及各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充分利用各单位的户外大型LED显示屏和写字楼、办公楼、小区楼宇电视联播网等多媒体每年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特别是在今年的7至8月份食品安全周活动期间,以“尚德守法共享共治食品安全”为主题,重点宣传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于投诉举报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012年,我局开设12331投诉举报热线, 2014年6月,12331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全省统一接听、统一受理。投诉举报中心始终坚持 “有访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投诉举报中心的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制定了投诉举报接待制度、投诉举报转办制度、投诉举报反馈制度、投诉举报信息共享制度、投诉举报保密制度、投诉举报奖励制度,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投诉举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听有效来电16000余件,受理案件5000余件,接省局转办案件2000余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13件,其中药品类占9%,保健食品类占20%,食品类占71%,受理来信200余件,受理来访200余人次。实现了核查率达到100%,对实名举报人反馈率达到100%,实名举报人满意率100%。2016年兑现举报奖励14人次,没有出现举报人因不满处理结果而上访的事件,很好的维护了举报人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保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于职业打假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所适用的范围是具有消费者属性的群体,而受其保护的也应该是真正的消费者。职业打假人从表面上看似乎在商品或服务买卖过程中充当了消费者的角色,但是他们不是或不完全是为了消费,他们更多地是以索赔或以赢利为目的的“知假买假”者,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理所当然不该受到消法的保护。国家工商总局于9月底公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款颇受关注:“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意味着:如果《征求意见稿》最终实施,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行为将不再受消法的保护。

专题询问结束后,市政府副市长薛寒表示:市政府将按照这次专题询问会议精神,以及各位主任、各位委员的希望和要求,再提重视程度,再加监管力度,严把食品安全的每一道防线,以最坚定的决心,全力以赴、持之以恒地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王光洁)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