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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承德人大工作》13期
2016-10-20 17:45:57

第13期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6年9月30日

 

内 容 提 要

 

重要活动

省人大视察组对我市开展脱贫攻坚情况进行

专题视察……………………………………………………… 王光洁()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

执法检查………………………………………………………… 王光洁()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就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开展视察 …………………………………………………… 王彬彬()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地方立法工作专题培训班……………吴从凌  张晓婧()

两学一做专栏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以“两学一做”活动

促监督工作开展 ………………………………………………司志允()

工作研究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现状与思考…………………………………付玉荣() 

坚持“四个注重”  优化代表结构 ……………………………… 司志允()

浅谈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康立志()

 

县区工作

双滦区各乡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人大换届

    选举工作 ……………………………………………………… 师照华()

平泉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公共文化设施

    建设情况 ……………………………………………………… 付玉荣()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

    法执法检查 ………………………………………… 高士珍  蔡宝海()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

    作委员会 ……………………………………………………… 陈振东()

府院之窗

滦平县人民政府创新工作机制

推进代表建议承办工作的开展 ………………………………李军波()

兴隆县人民法院构建“三项机制”全面拉开司法体制

改革工作序幕……………………………………………………刘振宇()

滦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新模式…………………高  峰()

检察官进社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 于海旺()

乡镇园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大唤起乡人大主席团

    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 郭鹏程()

 

 

 

 

 

 

 

 

重要活动

搜索

 

省人大视察组对我市开展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为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扎实开展,9月27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李广恩率省人大脱贫攻坚专题视察组到我市就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视察组一行深入到丰宁黄旗镇城根营村、缘天然扶贫牧场,滦平大屯乡兴春和现代农业园区、金沟屯镇下营村热河中草药花海小镇等地实地考察,并与县直部门、人大代表、乡村干部、贫困户进行座谈,就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实施生态保护补偿脱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政策、金融扶贫资金投入、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及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重点视察。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当前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脱贫攻坚工作,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视察组指出,我市对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思路清晰、规划性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实现了在扶贫思路、工作举措、推进方式、督导考核等方面的有效转变,特别是扎实推进扶贫脱贫,“六个精准”落实到位;实施“六个一批”脱贫工程,打出精准脱贫组合拳;培树“五大亮点”,创新扶贫新举措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视察组将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根本,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解决当前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王光洁)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9月27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素芝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到兴隆县、高新区、双桥区等地实地查看了有代表性的果品、饮品生产加工企业、种养殖基地、学校食堂、蔬菜和食品批发市场、超市、餐饮饭店及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查看了生产线、检验检测检疫记录、原材料及添加剂使用台账和食品购销台账等情况,并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指出,市政府及相关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了“清源”、“净流”、“扫雷”、“利剑”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食品安全各项指标稳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维护了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趋势,保卫了全市人民食品安全。

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和新型社交网络媒体的作用,使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形成学法、知法、自觉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强部门协调,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加大监管力度,增强监管实效,着力解决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经费保障,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学习培训、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对食品安全犯罪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切实让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付出高昂代价,让群众吃上安全、健康、放心的食品。                                                     (王光洁)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就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开展视察

 

    为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9月19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柴山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美丽乡村建设专题视察组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一行到兴隆、围场、隆化三县,实地查看了南天门乡郭家庄村、哈里哈乡三义号村、七家镇西道村等多个美丽乡村建设情况,随机查看了重点村,走访了部分农民群众,与乡村干部、村民代表、产业大户就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听取了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汇报。

视察组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亲自挂帅,高点站位,超前谋划,措施有力。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中,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坚持多元投入,全民参与;坚持高标定位、高点起步;坚持创新机制,破解制约,在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建设标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视察组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引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解决好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和可持续发展问题。“12+1”专项行动要同步推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同步发展,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王彬彬)

 

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地方立法工作专题培训班

 

9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地方立法工作开展专题培训。此次培训为期三天,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的领导和专家来承授课。主要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技术规范、地方立法工作理论与实践、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内容与实践等内容。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室委、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及市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书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邢书印指出,举办全市立法工作专题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及地方立法工作技术规范与实践,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履行市人大地方立法职责。参训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地方立法重点,坚持依法立法,积极稳妥推进我市立法工作;认真履职,切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为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吴从凌  张晓婧)

                  

两学一做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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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大常委会以“两学一做”教育促监督工作开展

 

    5月份以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学习教育与人大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相结合,把强化人大监督、提高监督水平作为“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落脚点。

在学习教育中,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了“两个根本”、“四个树立”、“三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即通过开展“两学一做”教育,从根本上增强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从根本上加强人大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人大干部的“一线”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和争先意识,从而提高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高人大机关工作效能、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了7—8月份的八大监督任务,有效促进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开展。            (司志允)

 

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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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付玉荣

 

向“一府两院”提出工作建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具体体现;是加强人大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形式;是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有效开展的有力推手。为进一步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现结合我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一。一方面,代表本身对代表建议的提出重视程度不一。部分代表没有充分认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而是把提建议当作一项任务,没有投入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调查、去研究、去思考,导致所提建议眼界过窄、事件过小、质量不高。另一方面,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一。每年人代会结束,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交办会,大部分承办单位由“一把手”参会,但也有个别单位只派出一般干部参会,涉及重要事项,无法作主,直接影响办理质量,办理过程中主要负责人也不出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积极性。

二)真实满意率较低。2015年末县人大常委会下发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显示:104件代表建议中,代表对承办结果满意的103件,占99%,不满意的1件,占1%。但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的调研组与代表面对面调研中发现,代表对一些未能落实的代表建议,虽然在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上,因本地发展需要、爱于面子等原因签署了满意,但实际对办理结果并不满意。导致人大常委会掌握信息不准,直接影响了督办效果。

三)沟通联系“梗阻”。一是沟通联系机制不健全。建立健全适宜本级人大需要的沟通联系机制,是解决沟通联系“梗阻”,畅通沟通联系渠道的组织保障和有利约束。目前,建议办理工作的沟通联系还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沟通联系主动性不强。在信息飞速发展的今天,沟通联系的平台和渠道越来越多,微信、QQ乃至手机电话,联系起来方便程度可想而知,但联系沟通依然很少,说明沟通联系的主动性不强。

四)督办手段“疲软”。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人大监督多是将收集到的代表建议意见及时进行交办,按既定时限要承办结果,但对于承办过程和结果并没有采取更有力措施进行督办。二是处理方式“暧昧”。一方面对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虽然每年代表建议办结率都不尽人意,但也会根据各承办单位的实际办理情况下达通报,但因代表基本都签署了满意,影响办理真实性。另一方面人大常委会对跟踪督办、视察质询等刚性手段的运用很少。

二、几点建议

(一)提高建议质量。代表提出建议质量的高低是依法办理建议工作的必要前提。一是认识要到位。一方面,代表要对建议的提出和办理认识到位。代表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履行职务的责任,要通过加强学习,找准切入点,提出百姓普遍关注的“真建议”;通过深入调研,关注热点、难点,提出原汁原味的“实建议”;通过归纳提炼,抓住关键点,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好建议”。另一方面,承办单位要对建议的提出和办理认识到位。要在尊重建议提出与办理的基础上,充分认识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的一项法定义务和职责,是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完善政策,推动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二是措施要到位。通过人大代表优秀建议评比表彰活动、重点建议督办会、视察询问等方式,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及承办单位对建议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建议的规范性、针对性、准确性和可行性。

(二)畅通沟通渠道。代表的真实满意率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承办单位没有充分认识沟通联系的重要性,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不紧密,造成建议办理结果不被代表理解和认可。一是对于10人以上联名所提议案转作建议办理的,承办单位一定要做到与每名提名代表的沟通联系,而不能“以一代之”,引起其他代表的不满。二是承办单位负责人要在建议办理期间,至少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三次与代表“面对面”,并通过网络、电话等将办理进度随时告知人大代表。对于办理有难度的建议,承办单位要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加强联系沟通,解疑释惑,与代表达到共识,取得代表的支持。三是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召开县人代会前,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走到代表中间,了解群众所需、所求、所盼,并结合调研情况,提出可操作性强的办理意见,一并交由承办单位进行办理。

    (三)增强督办实效。办理工作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而督办措施是解决问题的“催化剂”。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与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各级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按照交办、承办、审查、答复、走访、复查总结六个环节开展承办工作。人大常委会也要在建议的办理、总结、完善中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并将好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进行固定,为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狠抓督办落实。每年人大常委会都要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及百姓关注的热点,将一至两件建议列入重点建议,并抓好跟踪督办。督办过程中,要通过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询问、视察询问、承办单位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代表对建议办理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并主动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及时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不断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作者系平泉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坚持“四个注重”  优化代表结构

 

司志允

 

不断优化人大代表结构既是坚持与时俱进、改进加强人大监督的需要,也是更好地坚持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需要。目前,地方各级人大即将换届,结合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也应该是搞好换届选举的重要工作内容。笔者认为,要从确保人大高效监督的高度,统筹谋划人大代表结构优化,切实做到“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一线代表”比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首先在于人民性,核心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与发展,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得到空前的迸发和提升,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业企业发展、城镇化建设、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个领域涌现了众多的优秀的“一线工作者”,他们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心系祖国、拼搏进取,创造了不同凡响的业绩,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人大代表中注重提升“一线代表”比例,把更多优秀的农民、工人特别是技术工人、科技工作者、知识分子等一线工作者选为人大代表,不仅能够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而且能够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能扎根基层、扎根人民。

二是注重联系群众能力。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要为人民代言,要为人民履职,所以作为人大代表首要的一条要有群众观点,首要的能力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法律和工作制度要求,人大代表要经常深入选区了解群众所需所盼,要反映群众呼声;要积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要积极帮助选区选民解决实际问题;要定期向选民汇报学习工作情况。所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但近几年在人大代表的履职实践中,我们发现有的代表感觉自己是基层领导或是当地“能人”,不愿深入群众,不注重倾听、反映群众意见,不知道群众真正所想、所急、所盼,几年下来写不出一两件代表建议,为群众办不成一两件实事好事,甚至在为百姓代言、为民生事业发展根本没有出过力。更有甚者,连本地区一年一度的人代会都不参加,更不积极参加代表视察调研活动,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凡此种种,提醒我们在代表的推荐提名过程中,必须注重群众意识、群众工作能力的考察,必须深入了解被提名者头脑中群众观念强不强、联系群众的能力强不强、服务群众的本领强不强,而不是他们个人想当代表的愿望强不强。

三是注重积极履职。“人大代表”不仅仅是荣誉,更主要的是责任,他们的职责是代表人民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依法监督。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发展处于转型期,社会处于矛盾凸显期,国家治理处于实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起步期,客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人大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对政府收入、支出进行全面的刚性监督;落实依法治国战略,要求不仅对司法领域进行公正司法的监督,而且要对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同时面临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要监督、支持政府走生态发展之路、做强支柱产业、实现绿色崛起。完成好各项人大监督之责任,必须以人大代表较高的履职能力做支撑,需要人大代表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知识、财经知识、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素质。加之当前各级人大常委会陆续建立代表网络平台,大力推进代表网上提出建议、网上与选民交流、网上与常委会沟通等相关业务,又需要代表必须具有一定的网上建言、网上交流能力。新的客观形势,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着眼于代表结构优化和监督能力建设,切实突出和注重履职能力考量,同时注重把责任心强、有经济、财经、法律专长的人才纳入人大代表队伍。

四是注重社会评价。核心是考量好“能人”与“守法”、“能人”与“公益心”的关系。当前,许多地方一些能人(民营企业主、当地有影响力的村干部等)当选代表,切实为代表队伍注入了活力。但也毋庸讳言,有些代表虽是“能人”,但法律意识淡漠,动辄触犯法律,甚至身陷囹圄,近年来陆续有一些人大代表因触犯法律被暂停代表职务和终止代表资格便是例证;有些“能人”代表高高在上,忽视群众利益,完全脱离群众,工作作风粗暴、行事霸道,与人民代表职务、与人民群众的事业渐行渐远,损害了“人民代表”的形象,在社会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在优化代表结构中,一定要对那些“能人”注重考查,多听一听群众意见,充分考察了解其遵守法律情况,是否有社会公益心,是否公道正派,言行中是否凝聚着正能量,确保当选的“能人“代表真正担负起人民代表的神圣职责。 

                              (作者系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浅谈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康立志

 

执法检查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所进行的检查监督。是推进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正确实施的有效途径。现结合工作实践,就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是加强学习,吃透政策。增强主体力量,吃透法律法规是搞好执法检查的前提。在平时工作中应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前,要组织执法检查组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与执法检查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专业知识,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了解掌握被检查法律的立法本意和主要内容,保证执法检查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二是突出重点,提升质量。明确检查重点是开展执法检查的关键环节。执法检查的重点应围绕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地方特色工作等方面选择课题,只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有的放矢,才能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取得以点带面、事半功倍的监督效果。

三是注重方法,掌握实情。完善工作方法是开展执法检查的有效途径。创新检查方式,不断提高其科学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在执法检查中应注重综合运用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临时抽查、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注重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听取情况与实地考察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尽可能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渠道掌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真实情况。

四是跟踪监督,促进落实。持续跟踪监督是提高检查实效的重要保障。执法检查意见提出后,还应开展持续的跟踪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一抓到底,推动问题的解决,确保执法检查意见的落实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作者单位:隆化县人大常委会)

 

县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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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各乡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

部署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双滦区委召开区乡换届工作会议后,滦河镇、大庙镇、陈栅子乡、元宝山街道等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人大换届相关工作,对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人大换届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区委要求进行安排部署,确保辖区选举程序依法合规,不出现问题。二是严肃换届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案释纪,举一反三,警示干部知边界、明底线。三是加强宣传,注重引导。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积极构筑良好社会舆论监督环境。四是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好换届工作各项任务。                                  (师照华)

 

平泉县人大常委会

视察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

 

近日,平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全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县城北社区农家书屋、县图书馆、电影公司、县文化馆、南五十家子文化活动中心、县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情况。视察组认为:县政府强力实施“文化活县”发展战略,增加文化事业投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网络,创新文化服务形式,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全县文化设施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态势。同时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坚持想民所需,为民所建,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县城建设相同步,与经济发展相融合;要不断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提高文化事业经费的财政支出比例,在重大文化工程、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向省、国家积极争取资金,用足用好国家在文化设施建设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新模式,争取多方支持,科学设置、合理整合现有资源,使活动场地和各种场馆外型美观、功能齐全、场地宽阔,充分满足群众需求;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和服务形式,不断为公共文化服务注入新的理念、内涵和方式,充分发挥各项设施的服务功能,有效盘活现有文化资源;要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中长期人才队伍发展建设规划,培养专业型、复合型人才,鼓励、支持民间文化人才成长,不断壮大文化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付玉荣)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

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近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先期深入部分乡镇、厂矿、运输企业进行座谈,走访部分客货运车辆车主、驾驶人和人大代表的基础上,集中听取了县公安、交通、住建、城管、安监、教育等部门自查汇报,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实地察看了县交警大队业务大厅、交警指挥中心、客运站、车辆检测站等单位工作情况,查阅相关资料;视察县城主要街道和承秦出海路、平铁线、安汤线、承秦高速部分路段,检查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指路牌规划、设置及使用情况,全面了解该县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针对法律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监督法和有关规定,执法检查组提出了改进建议。

 一、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效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纳入全县“七五”普法教育范畴,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在全县中小学开设交通法规教育课,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普及教育,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全面落实“五进”宣教工作,扫除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教“盲点”;组织好道路交通安全周活动,让更多群众知晓各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手势的含义,增加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曝光频次,营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健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要科学制定并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部门职责履行和工作配合。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督促辖区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不断改善交通安全环境。

    三、依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积极做好超限超载无牌、假牌车辆上路治理工作,认真调研客运管理工作,规范出租车管理,有效打击客运“黑车”;注重源头治理,加强校车、客货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强化运输企业单位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管理责任;坚持以打促防、惩罚和教育相结合,加强路面巡查,依法查处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选用推广适合矿山运输的货运车辆车型,呼吁上级制定电动车管理办法。

    四、着力加强道路交通及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要按照道路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对全县道路通行条件特别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事故多发点要进行重点整治并明显标识;对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不规范、不合理的要及时改进,对建筑物、绿化带遮挡车辆视线、遮盖交通标志等问题要逐一清理解决,对交通标志破损、交通标线不清的要及时修复、施划;加强公路两侧控制区建房的审批和监管,减少事故隐患;新建、改造干线道路,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做到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验收使用;认真研究制定现有停车场使用办法,努力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队伍建设。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配齐配强一线交警执法人员、保证一线执法用车,适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制和政府监察部门作用,促使执法人员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达到政治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严厉打击对抗执法和袭警的违法行为,创设良好的交通安全执法环境。  (高士珍  蔡宝海)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设立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

 

兴隆县确定了京津生态涵养功能区、环京津生态旅游度假区和承接产业转移地、疏解首都功能候选地的“两区两地”发展定位,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目标,以加强生态环境、生态产业、生态城镇、生态文化四大体系建设为重点,铺就一条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崛起之路。随着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县城建设问题也成了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党委政府工作的“难点”问题。以前,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并没有设立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相关的具体工作一直由经济工委的同志临时兼职。一方面,兼职人员“名不正言不顺”、难以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工委本职工作量原本就比较大,无法保证投入城建环资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客观上造成该项工作不稳定、不系统,工作成效受到极大制约。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工作的监督,7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申请设立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目前已经得到批复。其主要职责是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突出城建环资工作监督,组织或参与调研、检查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同县政府城建、城管、国土、环保、规划等单位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有关工作动态。督促县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城建环资方面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城建环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以及与本工委相关的工作。做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工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行使职权服务。

城建环资工委的成立,必将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污染源、民心工程和重点项目,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同时注重研究和改进工作方式,精心组织各项监督工作,抓好跟踪监督,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切实搞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保障和促进城建环资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建设绿色兴隆、生态兴隆发挥应有的作用。     (陈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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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人民政府创新工作机制

推进代表建议承办工作的开展

 

滦平县人民政府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从落实执政为民、改进工作作风,实现滦平县“绿色崛起、环首突破”目标的内在需要出发,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创新承办工作机制,做到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使承办工作过程成为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过程,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过程,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一、领导重视,强化督办调度

一是领导包案督办。对重点建议和人大代表集中关注的案件,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分工实行包案制,及时作出工作批示,亲自跟踪督办,确保答复落实。同时,坚持综合调度与专题调度相结合,推进案件办理工作。在承办工作各阶段结束后,常务副县长组织召开承办工作综合调度会,听取汇报,总结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分管副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调度,掌握进度、梳理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保障承办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县政府联合县督考办,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形成督办合力,对承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邀请县广播电视台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走访,以督导组和媒体记者直接到现场,直面人大代表的方式,跟踪督查案件落实情况,询问代表满意程度,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办理工作。对办理质量低的案件下发督办单,要求承办单位认真调研,及时调整办理思路,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通过严格督办和积极调度,使得一批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多名人大代表集中提出的完善物业管理机制,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经县政府领导亲自督办和积极调度,通过广泛调研,制定出台了《滦平县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初步构建起管理规范、职责清晰、服务到位、业主认可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健全机制,落实目标责任

一是创新承办工作制度。依据《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滦平县政府于2014年制发了有效期五年的《滦平县人民政府承办工作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对承办工作的程序、方法予以规范,对人大代表建议的交办、承办、答复、走访、监督、考核等每个环节的工作和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使承办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通过不断探索和认真总结,在制定《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滦平县建立了“承办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奖惩激励制度、新闻媒体监督制度、分管县长包案督办制度和案件答复审核复查制度”五项工作制度。形成了“一个办法,五项制度”的承办工作机制,为滦平县承办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力助推政府承办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二是落实承办工作目标责任。收到代表建议后,县政府立即进行梳理分类,登记造册,确定承办单位,及时召开交办会,认真组织交办。确定工作目标,并与各承办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要求各承办单位明确本单位承办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落实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相关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承办工作责任机制。

三、严格把关,确保答复质量

一是严把答复函审核关。对各承办单位报送的答复函进行逐件审核,严格审查答复函的内容、程序、格式、文字是否规范,对有瑕疵的答复函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保证答复函内容具体、格式规范,程序严谨、文字准确。二是严把答复类别界定关。严格把握答复类别是否按照建议的实际解决情况如实界定和标注,确保答复类别与实际办理情况相对应。对既无具体解决措施也无落实情况,虚假标高答复类别的答复函及时通知纠正。三是严把答复意见落实关。通过联合督导、实地查访和单独走访代表的方式,了解掌握建议、提案落实情况,并将实际的办理落实情况与答复意见进行比对,发现答复情况与落实进度不一致的案件,严格督导落实,杜绝“重答复、轻落实”、“敷衍应付”现象的发生。

四、开门办案,提升办理效果

县政府始终把人大代表的支持、指导作为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效途径,扩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全程参与。落实办前调研询访。就建议内容与代表进行沟通交流,向代表了解想法,共同商讨解决,做到办前底数清。强化办中指导。采取现场见面会等形式邀请代表进行视察,监督指导办理工作,向代表问计问策,听取意见建议,完善办理方案。注重办后回访。案件办理基本结束后,及时组织“回头看”,开展复查走访,进一步征求代表意见,对答复解决的案件,兑现承诺、抓好落实;对列入规划解决的问题,积极实施、全力推进;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重新梳理办理思路,继续深化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有异议的,认真查找症结,采取措施进一步办理,提高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公开承办工作进度,大力宣传承办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新的思路举措,展示成果,带动全局,推进承办工作整体水平提高,营造良好的承办工作舆论氛围,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纳入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依据《实施办法》,将承办工作纳入部门年终考核。通过对各承办单位的答复走访情况、满意程度、办理实效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承办的日常工作和督导情况记录在案。对在承办工作中,领导重视程度高、创新举措、办理迅速、信息公开及时、解决问题力度大、办理实效明显的承办单位和办理质量差的单位依照考核程序给予加分或减分。极大地提升了承办单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李军波)

 

兴隆县人民法院构建“三项机制”

全面拉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序幕

 

近日,为全面适应法官入额后开展工作的需要,推动全县司法体制改革的发展,兴隆县法院在顺利完成首次法官入额推荐工作后,积极筹划部署新举措,构建人员、机构、案件三方面管理机制,全面拉开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序幕,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构建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做到责任到人。严格按照省市法院关于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意见要求,对法院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组建审判团队,探索制定完善法官权力清单,明确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和法官在办案工作中的职责权限,打造法官专业化模式。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规律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切实做到案件落实到人,责任分解到人。

二是构建机构整合管理机制,做到保质保量。实行专业化合议庭与案件均等化审理相结合的模式,打破各庭、室的界限,由立案庭统一排期开庭,将案件均等分配至每名法官,实行集中送达,集中保全,确保法官精力专注于审判。建立家事合议庭、交通合议庭、劳动争议合议庭等各类专业合议庭,对数量较多、案由统一的案件实行专业化管理。建立案件类型化审理模式,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改革裁判文书审签模式,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促进裁判标准的统一和案件质量的提升。

三是构建案件分配管理制度,做到效率提升。构建案件繁简分流运行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实施方案》,指定专门机构,增派固定人员专司简易案件的审理,从制度上、机构上、人员上为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展开、推进提供保障。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案件以及小额诉讼案件,由速裁调解工作室统一审理,探索送达、举证、庭审等更为简化的审理方式,最大限度缩短审限。同时,加大小额诉讼审理力度,全面推进小额诉讼审理方式,力争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及时化解小额纠纷、提高诉讼效率。                                                      

(刘振宇)

            

滦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新模式

 

作为区别与西方审判模式的一大重要特征,人民陪审员制度已在我国尝试多年并形成中国特色。近年来,滦平县人民法院根据国家有关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精神,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途径,努力拓展民主渠道,升华传统经验,走出了一条适合基层实际、人民群众认同、顺应司法发展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创新之路。

自2015年,滦平县人民法院创新开展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试岗等工作,人民陪审员改革工作全面展开。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945件,参审率达到92%,人民陪审员参与并成功调解案件562件,诉前调解民事纠纷343件,人民陪审工作已彰显出新特色。

拓宽入口,公开公正选任人民陪审员。一是遴选客观公正。区别于以往推荐模式,采取海选和相关部门、基层组织把关相结合的办法遴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即将辖区符合人民陪审员学历、年龄、居住状况等要求的选民作为基数,按人民陪审员确定数额10倍的比例,使用选号机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初选候选人,由县人大、法院、司法局和基层乡镇、村民组织共同进行考核,再通过群众问卷、咨询候选人个人意见等方式把关筛选,最后按5:1的比例确定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最后再次通过机选,选出正式人民陪审员,该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65名。选任过程的客观公正,使人民群众更加信服、认同司法。二是任命严格庄重。选定人民陪审员后,按法定程序,由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正式任命,举行了人民陪审员在国徽面前宣誓就职仪式。程序上的严格,使人民陪审员充分意识到陪审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为做好审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

注重素质,全方位提升陪审员履职水平。采取集中和自学的形式,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首先是集中培训,由中院、本院审判工作经验和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授课,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同时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集中完成规定培训项目。其次是由资深且工作出色的老陪审员进行讲座和交流,搞好传帮带。再次是陪审日常工作和技能的培训,采取实习的方式,由法庭庭长对人民陪审员的认标定责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具体案件的调处,掌握法律知识,熟悉群众工作方法,提升陪审员审判工作技能,确保陪审员快速进入角色。期间,通过个人自学,新任陪审员在规定时间完成了规定必读书目,且有笔记,有心得,有模拟。

明确职责,实现由陪到审、权责分明质的飞跃。一是明确工作范围。规定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案件审理、合议、调解;主持对当事人的接待,进行法理事理释明;涉及消费者权益、权属、家庭、环境保护等纠纷的普通程序案件必须有陪审员参加;参与个别执行案件等。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规定普通程序案件审理,人民陪审员人数不低于法官人数的2倍;开庭前向当事人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时,采取随机摇号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变换;陪审员对案件法律事实进行实体审理和认定,并有最终决定权,实现了由陪到审质的转变;参照法官权利职责要求,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明确陪审员工作纪律,并根据陪审员履职情况,敞开出入口,逐步形成陪审员能进能出的人员流动模式。

强化保障,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稳定。一是办公条件保障。设置人民陪审员固定办公室,并按标准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用具,以便于人民陪审员阅卷、查阅资料。出于陪审员随机抽取方式的考虑,采取定址不定人的办公方式,节约资源,充分利用办公设施。二是工资补助保障。考虑到人均收入和劳动付出等因素,采取以案定补的劳动报酬支付方式,规定每案200元标准向人民陪审员支付报酬,案情复杂,需要多次开庭的案件,视情况增加补助;陪审员交通费用按公交标准实报实销。三是人格权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形成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尊重认同的良好氛围,如采取选任公证,互联网网络庭审直播等形式加大对人民陪审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因审判裁决引发当事人对陪审员人身损害、人格侮辱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制裁;对陪审员不严格履行职责、违反审判纪律、枉法裁判等行为,将采取除名以至于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以维护法律尊严。                        (高  峰)

 

 

检察官进社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民事行政检察和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等部门走进双桥区银领社区,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开展交流互动。

今年全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牛雪峰提出“关于推进检察官进社区制度,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建议。”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决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走进社区,宣讲检察机关职能,了解广大社区群众所思、所求。

交流互动中,检察官们向社区干部群众赠送了印有检察职能的宣传图册,介绍了检察机关受理举报申诉、预防职务犯罪、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接受外部监督等工作职能,回答了社区群众关于小区饭店环境污染、小饭桌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并就如何推进检察官进社区制度、更好服务社区群众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来自双桥区新华路办事处、银领社区、新兴街社区、桃李街社区、裕华路社区、帝景苑社区的部分社区书记、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30余人参加了活动。                                                       (于海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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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大唤起乡人大主席团

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近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大唤起乡人大主席团组织开展了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得到选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此次活动共分三项议程:一是由7个代表小组组长向选民做述职报告。二是由村民群众、选民代表提问,代表进行回答。三是由选民对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优秀、较好、较差三个档次。经过测评,大八号村、二十三号村、五十一号村代表小组被评为优秀代表组。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拉进了代表与选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推动了民生领域问题的解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郭鹏程)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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