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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承德人大工作》12期
2016-09-23 18:45:47

第12期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6年9月2日

 

内 容 提 要

 

领导讲话

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郭  群()

重要活动

京津冀人大常委会联合视察组

    到我市视察生态环境建设 ………………………………………王彬彬()

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 张  磊()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 潘晓勇()

市人大常委会聘请14位立法咨询专家…………………………… 张晓婧()

人事任免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人事任免信息 …………… 李建龙()

主任笔谈

代表人民当家做主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 ……………………… 许先民()

工作研究

浅谈如何培养合格人大代表 ……………………………………… 付玉荣()

县区工作

双滦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

    情况进行调研 ………………………………………………… 艾桂荣()

营子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镇村干部

    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 林丽梅()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 郭鹏程()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张立东()

 

  

 

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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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郭  群

(2016年8月30日)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大家指出,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安排部署,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措施落实,着力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发展动能持续增强,重点领域取得突破,生态环境逐步提升,社会民生得到改善,全市经济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但是,受经济结构矛盾突出、实体经济发展放缓、税制改革持续推进、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等因素影响,下一阶段,我市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将依然突出,计划执行压力大、财政保障任务重的现状将持续存在。在今后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科学研判我市经济发展形势,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机遇,解放思想,统筹兼顾,增强信心,真抓实干,充分发挥承德自身优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多种有效举措,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化解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是推动我市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把调结构、促转型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和主线,在化解过剩产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工作上,做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过剩产能化解效果明显、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审议中,大家对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表示肯定,同时强调,我市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繁重而艰巨,黑色金属矿采选及冶金压延业依然占比偏重,现代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在今后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复杂性、艰巨性,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总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形成合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力促优势产业升级,借助内外资源优势,提升科技创新发展能力,过好结构调整的坎,爬好转型升级的坡,打好化解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这场攻坚战,为加快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做出应有努力。

吸纳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进法治承德建设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承接地方立法权,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人选名单(草案)》。希望各位立法咨询专家切实增强做好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深入研究问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结合承德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提出更多科学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和专家学者所在单位都要大力支持立法咨询专家的工作,鼓励他们为我市立法工作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确保我市立法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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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人大常委会联合视察组

到我市视察生态环境建设

 

    8 月10 日至12 日,京津冀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建设联合视察组对我市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水土保持、造林绿化、草原和湿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视察。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芳、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全国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调研室副主任贾静,市委书记周仲明、市长常丽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群,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刘文勤,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戈亮禄,市领导柴山、吴清海、孔庆龙参加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视察了丰宁大滩镇扎拉营村京津风沙源沙化退化草场治理项目、二道河村千松坝水源涵养林项目,围场御道口乡石人梁村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防沙治沙项目、塞罕坝机械林场展览馆,宽城潘家口水库。召开了京津冀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建设联合视察汇报座谈会,常丽虹就京津冀上游生态环境建设情况作了汇报。与会同志就各项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加大京津冀上游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完善生态建设政策协同机制、构建生态环境支撑区、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等工作分别提出意见和建议。

    视察组一致认为,多年来,承德始终举全市之力建设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秉承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京津冀上游生态建设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视察组建议,要始终坚持监管并重,实施最严格的水源保护,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对重要河流断面水质实时监控,确保水源水质优良;深入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规划,加快推进草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维护草原生态安全,实现草地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强化污染综合治理,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环境承载力。视察组表示,要共同为京津冀上游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绿色协同发展建言献策、献计出力,为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王彬彬)

 

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

   

9月5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一行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县、区政府情况汇报,并赴双滦区和滦平县进行实地检查和抽查。

    市政府副市长李维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我市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始终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可持续发展的第—资源和区域发展的永恒竞争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华北最优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深入实施了“减煤、治企、控车、抑尘、多污染物治理”五大攻坚战,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15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60天。

检查组认为,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下一步,就我市更好地开展“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检查组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继续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全民对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的认识,让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成为全社会的一种自觉行为。二是要树立法治的思维,把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治理。三是要加大调整产业结构力度,克服困难,担当奉献,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两条底线。

(张  磊)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8月29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群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副主任郭椿、曹凯、邢书印、王素芝、张树民、柴山,秘书长张举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李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淮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川,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四名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相关议程后,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王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建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情况的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王艳云作的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化解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人选名单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潘晓勇)

 

市人大常委会聘请14位立法咨询专家

 

建立完善专家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法治承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根据《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办法》的规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人选名单》,有14位立法咨询专家在这次会议上接受了聘书。聘请的专家涉及12个部门,主要包括我市立法权限涉及的行业或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同时增加了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及部分院校和个别离退人员的人选。首次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工作的完成,标志着专家参与立法工作机制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我市提高立法能力,保障立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张晓婧)

 

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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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人事任免信息

 

    2016年8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新宇的承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主任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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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民当家做主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

 

双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许先民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其中,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肩负着依法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大使命。只有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才能得到有效行使,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才能得到真正实现。

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逐步推进的进程中,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有力地推动了人大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监督等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代表的桥梁纽带、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现实中,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法律规定代表应当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新的期待相比,人大代表在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还存在不少的差距,具体表现在:有的代表职责意识不强。首先是当家做主意识模糊。有些代表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理解不深,往往把当代表仅仅看作是一种荣誉,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大使命,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意识较弱,对参加人大会议期间工作和闭会期间活动热情不高、劲头不足,存在不作为的现象。有的当“哑吧”代表,在人大会议上很少发表审议意见或几乎不发言;有的当“挂名代表”,特别是个别“企业家代表”,闭会期间总是以工作忙为由,很少参加甚至从不参加代表活动,使代表人民当家做主的意义大打折扣。有的代表履职能力不足。有的代表不注意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能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对代表享有哪些权利、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应当发挥哪些作用不了解、不清楚;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特别是财政和计划报告、如何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何搞好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的基本要求也不太掌握,造成审议发言或提出议案、建议及撰写视察、调研报告时,不是无从下手,就是抓不住关键,失去了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职责作用。有的“官员代表”作用发挥不够。从代表作用看,“官员代表”掌握着更多资源,所以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影响会更大,执行代表职务更容易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现实工作中,有的“官员代表”对自己担任的党政领导职务认识较清晰,而对人大代表职务则不甚了了;只想到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要尽职尽责,而没有想到作为人大代表也要尽职尽责,代表意识淡化,除了参加代表大会外,都回到“官本位”。同时,人大常委会组织“官员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研活动相对较少,导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有的代表缺少较真精神。有的代表在参加会议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缺乏直言不讳的态度,怕提出的意见影响领导对自己的看法,于是发言时说问题不痛不痒,提意见顾虑重重;有的代表在督促相关部门办理人大议案和答复建议时,怕得罪人,不敢较真,存在“多栽花、少挑刺、留得来年办好事”的老好人思想;有的代表对于发现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工作上的懈怠,感觉与己无关,不能严正指出。

代表人民当家做主是每一位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担任代表职务,就应当履好职尽好责,真正担负起代表人民当家做主的重托。

第一,要严把“入口”关,打好履职基础。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大代表组成的,要使人民代表大会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发挥作用,必须要把人大代表选好。酝酿人大代表人选时,在严格把好代表人选的政治关的同时,也要严格把好代表人选的素质关。切实做到对于那些当选人大代表后履职意愿不强、热情不高的,以及不具备履职能力或履职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为人大代表人选,注重从源头上把好代表的“入口”关。

第二,要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履职能力。一是把代表学习始终抓实抓好。既要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还要帮助代表充分了解面临的宏观形势和当前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和人大工作的常用法律法规,帮助代表正确理解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牢固树立依宪依法办事的观念,坚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三是组织代表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帮助代表更好了解和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本质、特点等基本概念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切实增强代表的人大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代表自觉主动履职的积极性。四是组织代表认真学习人大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帮助代表更好了解和掌握如何审议各项报告、如何审查计划和预算、如何提出议案和建议、如何开展各项代表活动等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五是组织代表认真学习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帮助代表更多地了解有关专项工作,不断拓宽知识面,以适应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需要。

第三,要加强履职保障,优化履职环境。一是为代表履职拓宽渠道。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工作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活动,同时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并安排其重点发言。通过开展代表履职评议、“选民接待日”、“代表之家”、提升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等形式,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二是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通过建立完善“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开展活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提供场所,让代表有事情愿意到家来说来办,逐步形成人大与代表互动,代表与选民互动的良好局面。要将代表培训、开展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适当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三是增强对代表的关怀。人大机关要主动关心代表,对于人大代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主动出手给予帮助,使人大代表充分认识到区人大是代表之家,也将深化人大机关人员对人大机关是因代表而产生的服务意识。

第四,要提升“官员代表”代表意识,切实发挥代表作用。一是组织代表培训,要明确要求他们参加。二是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要有侧重的通知他们参加。三是人大常委会议要请部分“官员代表”列席,从而更有力的推动人大代表队伍建设。

第五,要加强监督和管理,激发履职动力。一是接受选民监督。督促代表通过定期走访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询问,改进自己的履职工作。二是建立履职档案。可以采取填写代表履职登记卡或代表履职手册等方法,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出席人代会、提出议案和建议、参加各项代表活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选民等履职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这样做,对于增强代表主动履职的意识,促进代表自觉履职,全面掌握代表履职情况等,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在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和推荐留任代表时,可把代表履职登记记录的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对于代表存在法定终止代表资格或暂停执行代表职务情形的,应当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或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因工作变动不宜继续担任人大代表的,本人应当辞去人大代表职务;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人大代表身份不符的行为,应当对其进行约谈或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当劝其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立案审查的,犯罪事实已查清,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以纯洁人大代表的队伍,维护人大代表的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期待、新诉求,人大代表要肩负起历史重任,牢记人民重托,替人民当好家、做好主,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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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培养合格人大代表

 

付玉荣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句话,也是对人大代表权利义务的完美诠释。但人大代表在群众中的口碑有褒有贬,众说纷纭。如何改变人民对人大代表的认识,如何让“我当代表为人民”成为现实,乃至如何巩固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个人认为,代表素质高低是检验人大代表是否合格的关键所在。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作为人大代表的“娘家”,有责任、有义务为培养合格人大代表进行探索和研究。

一、勤学修德,培养殚见洽闻的人大代表

“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做一名见多识广的人大代表,是切实服务于民的前提和基础。致力于人大代表素质的整体提升,人大常委会大有文章可作。

(一)制度促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通过系列制度约束,让人大代表“要我学”变成“我要学”。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每年年初按照国家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法律法规知识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并根据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及中央集中学习活动随时增添学习内容,为代表“学什么”定好主旋律。二是建立跟踪指导制度。代表由于受年龄、工作、身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想学、学不会、无力学”等现象,所以在把好代表“入口关”的基础上,要通过落实联系代表制度,保持代表联系渠道畅通,随时关注、指导学习活动,为代表“怎么学”支招把脉。三是建立学习考评制度。制定统一的人大代表学习手册和履职手册,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通过看记录、查笔记、问体会等方式,检验代表学了什么,在履职过程中用了什么,为代表“为啥学”检验成效。

(二)平台助学。通过平台建设,打造人大学习主阵地,助推人大代表学习常态化。一是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公共学习平台。建立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工作职责,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学习活动,保证“人大代表之家”作用的有效发挥。逐步解决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活动“有人搭台,无人唱戏”的问题。2015年,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利用“人大代表之家”这一平台,组织开展代表小组学习活动63次,促进了代表间的沟通联系,交流了经验,智慧了凝聚。二是充分利用网站、人大读物及内刊等自主学习平台。针对人大代表“兼职”这一特殊性,在学习活动中要充分体现“灵活性”。我县人大常委会在“平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及《平泉人大工作》内刊中设立“他山这石”、“学习园地”等板块,并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公民与法治》等人大刊物,让人大代表随机学习人大相关知识、各地人大的先进经验。三是充分利用人大会议、视察检查等实践活动平台。组织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以及“一府两院”的各种工作评议会、民主测评会和案件庭审等活动,让代表在参与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2015年,共组织189名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及各类活动35次。

二、明辨慎思,培养赤心相待的人大代表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做一名酌水知源的人大代表,是切实服务于民的关键和动力。占领思想领地,让人大代表明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才能激励他们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

(一)明白“我是谁”。人大代表不能挟制度而忘本。代表来自人民,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是人民群众的亲人、仆人和知心人。人大代表要想实现自己的价值,就必须回到人民群众中去,了解百姓冷暖,体味百姓情怀,增进群众感情,树立大众情怀,了解群众的所求、所需、所盼,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县人大常委会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在每次人民代表大会会前,都要对全县220名人大代表进行权利义务、相关法律知识的集中学习培训,并通过县委集中学习教育、典型事迹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向选民述职等活动,让人大代表在接受选民监督的同时,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既是荣誉,也是责任。

(二)明白“为了谁”。人大代表不能挟制度而谋私利。只有真正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全心全意为群众想办事、办实事、办好事,才能称得上是“为群众”。引导代表虚心向群众请教,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群众中获得解决问题的灵感、动力和方案,和群众一起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会组成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部分委员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参与的4个调研组,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走到代表中间,群众之中,了解群众心声,掌握代表动态。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将个别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人大代表剔除代表队伍,在代表中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保证了人大代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明白“依靠谁”。人大代表不能挟制度而“颐指气使”。 要引导人大代表铭记我们所要依靠的力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离开了人民,就成了“无水之鱼”。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真诚执行、真正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不能顺利执行。只有贴近群众、依靠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理解群众疾苦,充分尊重和吸收群众意见和建议,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才能真正做到依靠群众,群众才愿意让代表依靠。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加强对代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为代表定规矩、设岗位、立议题,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促进代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让代表真正明白“依靠谁”,“如何依靠”,从而促进代表依法有效履职。

三、笃实力行,培养自立自强的人大代表

“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做一名务实有恒的人大代表,是切实服务于民的根本和体现。“道不可坐论,德不可空谈”。充分调动、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带动性和示范性,必将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进步中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在经济发展中争当“先锋”。 人大代表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明确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及肩负的责任,及时发现并弘扬人大代表的先锋模范事迹,让代表自身价值得以充分体现,人民群众从中得到实惠。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转型阵痛期,涌现出了一批不甘落后,带头脱贫致富,走绿色发展之路的典型人大代表,通过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近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尽展人大代表风采,反响良好。另外2016年开始,结合脱贫攻坚行动,在县人大内刊《平泉人大工作》中专门设立“关注脱贫攻坚,助力全面小康”专栏,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调研了解形成初稿,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审核把关,力争每期一名,在人大代表中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在民意表达中敢当“喉舌”。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为人民坦言纳谏,是宪法赋予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一是指导人大代表“会”收集民意。民意的收集需要人大代表经常俯下身子,下去走走,在平时的工作、生活、调研、走访中善于发现问题,进行总结归纳,随时掌握民意诉求。二是鼓励人大代表“敢”表达民意。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不能权衡自身利益,而畏首畏脚,有言不发。鼓励人大代表做到民有所需,就仗义执言,直抒百姓呼声,真正担当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三是做好建议意见办理让人大代表“愿”表达民意。我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用心交办、定期督导、适时回访”,给政府施加压力,让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增强代表信心。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04件意见和建议,已按法定时限办结,建议办理回复率、满意率90%以上。

(三)在履职检验中甘当“听筒”。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是评价检验代表履职情况的重要渠道,是展现代表履职风采的重要平台,是密切代表与选民关系的重要载体。开展好这一活动,对于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弥补不足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明确评议内容。要在人大代表当选之初,明确人大代表在每年年末就本人当选人大代表以来履行代表职责,为民办事、组织和参加代表活动、带头致富及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情况向选民进行述职,接受选民的评议。让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有职可述”,让广大群众对代表“有事可评”。二是完善评议机制。建立相关制度,明确代表评议操作规程,使代表评议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对评议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乡镇人大主席团整理后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整改部门限期整改,确保民主评议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县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已逐步展开,选民对人大代表的认识和看法日趋改善。

                                  (作者系平泉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

 

李冠英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做好新形势的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巩固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滦平县乡镇人大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在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证农村社会政治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前乡镇人大也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需要努力加以解决和完善。

一、当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乡镇人大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

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是各级人大最基本的职权之一,当前我县一些乡镇人大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人大监督权还没有充分行使。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但现实中乡镇存有不愿监督甚至是不敢监督的情形。通过了解,目前,我县各乡镇的人大主席一般还分管其它业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人大主席的履职精力。乡镇人大监督的主要对象是乡镇政府,但由于政府一把手兼任党委副书记,是乡镇事务的核心决策层之一,掌握着乡镇的人事权与财政权,给人大监督带来了一定的不便。此外,从中央到地方的方针、政策、决策都要最终在乡镇进行落实,使得乡镇基层事务繁多,“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且乡镇人大工作人员相对不足,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人员往往由政府工作人员兼职,本身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这样的监督自然是乏力的。

    从我县乡镇人大工作的情况来看,乡镇每年召开一次人代会已经形成惯例,但会后人大代表忙于各自工作,日常监督仅依靠“兼职”的人大主席团,监督力量显然是比较薄弱的,尤其是当遇到专业性较强的重大问题需要人大监督时,专业人大代表及专业性的人大常设机构的缺乏,使得人大日常监督工作捉襟见肘。

(二)重大事项决定权尚未很好地落实

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权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各级人大的基本职权,乡镇由于其所辖行政区域较小,落实上级政策、任务的日常性工作较多,加之对乡镇人大工作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导致重大事项决定权这一人大重要职权未能得到很好地落实。乡镇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主要体现在每年召开一次的人代会上,会期一般为半天或一天,由于时间短,议事项目多,乡镇人大往往只能就乡镇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使决定权,一些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事项往往没有足够的会议议程来决定。同时,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常设机构,因此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无法像县人大常委会那样就一些短期性的、紧急性的、日常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只能由党委甚至政府去决策。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由于缺乏后续监督,会议作出的重大决定的具体落实缺乏必要的监督与问责,久而久之,乡镇人大所作的重大决定就只是会议上的决定,失去了其应有的权威和影响力。 

(三)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自主履职意识不强,仍需要依靠乡镇人大进行组织和引导。如部分人大代表业务知识少、法律意识淡薄,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认识不深入,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质量不高。同时,由于乡镇人大组织力度不足、开展活动较少,致使大部分人大代表除了每年出席1次人代会、参加1次代表活动外,平时主动联系群众少、开展调研视察少、向政府反映提出的意见建议少,没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乡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还需深入推进

依法治国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普法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民主政治也在稳步推进中,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民主法治观念已广泛深入人心。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非民主的不良传统观念仍不同程度存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乡镇基层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程度相对滞后,民主法治建设的物质基础和文化基础相对薄弱,因此,作为乡镇民主政治建设主要体现形式的人民代表大会有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经过长期的发展才能取得大的改进。

(二)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律和指导理论不够丰富,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内容不够具体和明确,导致乡镇人大开展工作缺少依据,主要依靠各个地方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显得底气不足。此外,乡镇人大工作制度不完善体现在诸多方面,从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的行使到人大代表的选举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制度缺失。虽然很多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就制度建设问题发表过很多建设性的理论文章,但仅仅限于讨论、研究层面,还没有上升到顶层设计。

(三)乡镇人大的日常学习培训不够

县人大对乡镇人大专职干部的学习培训非常重视,但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重视不够,没有建立学习培训机制,专业师资缺乏,经费不足,致使乡镇人大代表学习机会少,其履职能力和素质难以提高。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荣誉感和责任感,解决敢亮身份的问题

参与中心工作,提升地位。一是参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乡镇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部署、检查时要求人大代表参与,政府规划、推进工作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和接受监督;特别是涉及重大事项和民生方面的工作,在事前、事中、事后征求和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一方面可以推进中心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可提升代表地位。二是参与村中心工作。村要主动邀请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参与环境整治、治安联防等中心工作,让代表发挥其作用,提升代表形象,促进辖区工作。

实行评优挂牌,增强责任。一是实行人大代表挂牌服务。乡镇人大主席团统一制作有人大代表标志的挂牌贴在墙上,时刻记住自己是人大代表,时刻牢记代表的职责和义务,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坚持人大代表示范户上墙。评选一定数量的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人大代表作为示范户,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现场授牌,示范户向选民进行服务事项承诺,并在村委会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增强代表的荣誉感。三是建立人大代表关怀机制。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代表小组、优秀议案进行表彰;年终慰问一定数量的贫困和优秀人大代表,增强代表的凝聚力。

搞好相关活动,加强监督。一是开好会议,促进工作。开好年初人代会,明确目标措施,开好每季度主席团会,理思路、添措施,确保年初目标实现。二是搞好专题活动,提高效率。每年选出1-2个课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搞好执法检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搞好视察活动,促进中心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开展“五个一”活动,展示形象。每位代表每年为选区办一件实事好事,走访一遍选民,搞好一次技能培训,至少联系一户贫困户,作一次政策宣讲,通过活动提升人大代表的形象。四是搞好代表述职,强化责任。每年代表向所在选区进行述职,并由选民进行无记名评议,对乡镇人大代表连续两年信任度低于70%的,人大主席团将建议其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二)提升代表素质,解决能亮身份的问题

一是整合资源,提升素质。整合“代表联络站”、村阅览室、党员学习(活动)室、学校周末闲置教室等资源,通过开设培训班、观看“党员远程教育”、代表讨论会、夜校等有效形式,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素质;二是现场实践,增强履职力。针对乡镇代表中农民代表的特点,围绕特色产业,加大农业科技知识的培训,通过聘请专家和农村技术能人,走进田间地块“手把手”、“一对一”指导,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实践性,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三是交流互动,激发内动力。开展集中学习,实行会前有经验交流,会后有领导点评,以人大代表自身的感受来影响人,以成功经验来鼓舞人,激发代表的内动力;四是走出去,激发能动力。加强与相邻乡镇联系互相学习,采取互访交流,实地参观,让代表通过比较,找到差距,理清思路,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激发代表的能动力。

(三)增强代表的使命感,解决亮好身份的问题

一是抓职责推动。建立代表联系选民、述职、视察调研、代表联系中心工作、代表监督、人大代表评议等制度,明确代表职能职责,实行“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间、定期评议”,推动代表作用的发挥。二是树典型带动。加大人大代表在增收致富、企业发展、社会稳定、家庭和谐、优秀人大代表、致富示范户等典型的宣传,在人大代表中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三是抓互助帮动。通过代表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大户带动贫困户、让先富带动后富等方式帮助更多的农户脱贫致富。四是“晒成绩”促动。每年人代会上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中的致富能手、经济能人等进行经验交流发言;每年人代会时,人大代表将自己一年来所做工作以实例形式上报,乡镇人大主席团编制成册发放到参会人员手中,通过“晒成绩”激励代表主动履职。           

                 (作者系滦平县平坊满族乡人大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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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人大常委会

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为全面推进双滦区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全面建设小康任务提前完成。日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对7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听取了区农工部及乡(镇)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调研组对全区的美丽乡村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全区的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建设投资渠道不宽、村庄规划有待完善、村民主体意识不强等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突出特色,高起点规划。把规划摆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先规划、后施工。一要凸显个性设计。美丽乡村规划要与发展旅游相衔接,努力打造乡村的品牌和特色,切忌大拆大建。二要突出产业支撑。把环境改善与资源开发相结合,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增收。三要稳步推进。从农民群众反映最迫切、最现实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入手,实事求是地制订实施计划。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一是进一步加大区财政的投入力度,对美丽乡村建设后的保障工作给予资金支持。二是激发部门活力。深入开展区直部门结对帮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积极发挥农民的主体能动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活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要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出台乡规民约。村“两委”班子要广泛发动村民,征求意见,共同制定乡规民约。二是制定村保洁员的管理考核办法。三是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建立环境卫生巡查和评比制度,加强工作督查和通报并严格奖惩。

四、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广大农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农民的积极参与。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标语、村庄整治新旧照片对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群众更直接、更生动地感受到建设所取的成效和带来的实惠,从而更自觉、更主动地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去。                                              (艾桂荣)

 

营子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镇村干部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近年来,营子区人大常委会把旁听庭审调研活动,作为改进和加强人大对法、检“两院”监督工作和开展代表活动、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法律意识的主要方式,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选准题目,抓住关键,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要内容,坚持依法监督与接受教育并重,有针对性的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及有关人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既依法监督了“两院”公正司法,又使旁听人员“零距离”接受了法律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近日,营子区人大常委会组织21名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和镇村干部,旁听了法院公开审理的喇嘛沟村村干部集体贪污案。组织此次旁听庭审活动,目的是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使旁听人员更清楚地认识到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国家对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力度,从而做到自重、自醒、自律,远离职务犯罪。为确保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人大代表旁听和评议法院庭审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庭审前,对参加旁听人员进行了培训,说明这次旁听的目的、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庭审程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参加了法院开放日活动,现场参观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以及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硬软件建设情况。

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认真听取法官介绍案情,细心分析发案原由。庭上,经办法官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律教育,并希望前来旁听的代表和村干部要引以为戒,守住底线。庭审结束后,采取一案一议的方法,进行了案件评析,打分评定,并对评议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反馈“两院”,督促整改。

通过现场旁听案件审理,促进了“两院”公正司法,同时,对人大代表和镇、村干部进行了“零距离”的警示教育,村干部直面“贪腐之害”,体验“失去自由之苦”,深感“廉洁之应当”,达到了“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的效果,提高了村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林丽梅)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近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到围场镇、半截塔镇等乡镇派出所进行实地检查,听取了县政府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征求了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加强对该法的学习理解,注重民警政治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该法贯彻执行的总体情况良好。但还存在着宣传教育不到位、执法水平不能完全适应新要求、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检查组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强化《治安管理处罚法》普法责任主体意识,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机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网络优势,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和执法活动,采取以案说法、以案析法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该法主要精神和具体条款。要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依托媒体优势,增强宣传效果,提高广大群众对该法的知晓度,促进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和守法,营造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作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规范与否直接决定了这部法律的实施效果。因此,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警责任意识教育,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担当起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责任。要继续加强民警业务培训,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公民权利意识,提高民警依法办案能力,使所办治安案件质量过硬,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检验。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大处罚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治安处罚罚款执行沟通机制。对拒不缴纳治安罚款的,确定一批重点对象,依法申请法院执行,震慑和教育一批当事人,确保处罚决定执行到位。要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对于人民群众的报案,做到依法受理,及时调查,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威慑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高度关注的违规出租房屋、盗窃群众财物、制造噪声污染影响群众生活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加大整治和打击力度,努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既要依法打击,又要源头预防,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破案率和群众的防范意识,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创造一个安定、舒适的社会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基层治安管理基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职能,加强对治安形势的分析和治安状况的调研,着力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技防上,要在强化完善天网建设的同时,及时更新或补充主要街道、居民区出入口、校园门口、单位办公场所、乡镇集市的监控装置,确保治安监控不留死角。在人防上,要不断探索完善警民联防制度和义务治安防范工作,努力降低发案率。在机制上,要加强与工商、文化、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机制,把网吧、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纳入重点执法区域,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在警力上,要合理调整警力布局,重心下移,充实基层,加强一线派出所警力配备。做好警民联防,努力净化社会环境,增强社会安全感。                    

                                                         (郭鹏程)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近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县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实地查看了兴隆县柳源污水处理厂TOT运营情况和职教中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上半年税收及职业教育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兴隆县2016年上半年财政收入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困难,采取多项措施抓收入,抓管理,完成了财政收入的序时进度。注重运用市场手段,以PPP模式管理柳源污水处理厂,将资产进行转让运营,使政府及主管部门从公共服务提供者转变为监管者,盘活存量,化解了风险,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全县经济发展存在的困难和挑战,完成全年计划和预算目标任务还很艰巨的实际情况,调研组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强化法制观念,用法律的思维模式指导工作,认真落实新《预算法》的刚性要求。二是强化公开透明,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开展工作。三是强化经营模式的改变,以PPP模式为引导,逐步运用市场经济手段运作经营财政项目。四是强化参谋作用,用脚踏实地的精神为兴隆建设服务。            

                                                       (张立东)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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