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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承德人大工作》9期
2016-08-12 18:45:52

第 9 期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6年6月30日

 

内 容 提 要

 

领导讲话

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的讲话(摘要)………………………………………………… 郭  群()

重要活动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 潘晓勇()

人事任免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人事任免

    信息 …………………………………………………………… 李建龙()

供职发言

李莉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张小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周亚秋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聂国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薛林儒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李亚平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王芳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侯宇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张宏民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刘亚芳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丁红琳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刘长华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刘北南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马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刘娜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刘国雄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申国宁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李静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段岩山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侯文军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王小清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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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郭  群

(2016年6月29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地方税收征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工作评议。近年来,我市地税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深化税制改革,强化税收征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审议中,大家对市人民政府和地税机关的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强调,在我市地方税收征管中还存在着税源结构不合理、税收计划分配方式不科学、征管手段不完善、征管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在今后工作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扶持政策,全力推动我市经济整体转型;有效协调各方关系,努力提高综合治税水平;稳步推进税制改革,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优化征管环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促进我市财政收入增长,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做出应有贡献。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和实施,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审议中,大家认为,自这部法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在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也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颁布实施十余年,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法律宣传不够深入、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不够完善、土地流转程序不够规范、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不足、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需要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合理解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贯彻执行法律的自觉性;着力提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水平,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注重规范引导,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坚持质量进度并重,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档案工作具有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审议中,大家表示,我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档案管理、保护和利用职责,全市档案馆舍条件明显改善,档案资源建设成效明显,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档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但与日益增长的档案需求相比,与信息化快速发展对档案服务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档案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统筹安排工作经费保障,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档案服务水平,促进我市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一乡一法庭”建设是人民法院回应社会需求和群众期盼的重要举措,壮大了基层综治维稳力量,促进了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审议中,大家认为,自省高院提出加强“一乡一法庭”建设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抓好试点工作的同时,明确目标,探索创新,依法履职,提前完成了省高院规定的建设任务,全市“一乡一法庭”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强调,在工作实践中,依然存在着基层法庭发展不平衡、职能不够完善、制度不够规范、保障不够充分等问题,制约了基层法庭作用的充分发挥。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在“一乡一法庭”建设工作中,科学谋划,积极改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广泛宣传,强化保障,逐步规范工作职责,提高建设水平,真正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一乡一法庭”建设再上新台阶。

本次会议听取了《承德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草案)》和《承德市人大常委会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办法(草案)》的有关情况说明,并表决通过了这两个办法草案。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两个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印发执行。要遵循立法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尽快着手开展调研和征集建议,酝酿制定立法项目,积极筹建立法咨询专家库,为立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我市立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法治承德建设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本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会后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做好换届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决胜“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各工作部门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高度负责,认真对待,统筹兼顾,团结协作,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积极谋划换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换届任务。

 

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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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2016年6月28日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群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副主任郭椿、曹凯、邢书印、王素芝、柴山,秘书长张举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于庆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光辉、副院长王淮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智慧、副检察长徐树龙,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四名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相关议程后,听取和审议了市地税局局长路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地方税收征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王艳云作的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地方税收征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英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成彦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情况的报告、市档案局局长冯国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梁荣华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淮志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一乡一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兰德龙作的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乡一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相文举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承德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草案)》和《承德市人大常委会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办法(草案)》的有关情况说明。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地方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评议,表决通过了《承德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草案)》和《承德市人大常委会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办法(草案)》以及《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潘晓勇)

 

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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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人事任免信息

 

    2016年6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李  莉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小健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周亚秋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聂国智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薛林儒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李亚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王  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侯  宇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宏民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亚芳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丁红琳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长华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北南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  健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  娜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国雄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申国宁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  静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段岩山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侯文军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小清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孙琳丽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小健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周亚秋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李亚平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王  芳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金小雁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认众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裴赤博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黄鸣春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  辉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柴畅达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王景华为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柴畅达为平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

张宏民的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景华的平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供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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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李莉,1975年5月出生,满族,无党派人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律硕士学位,自1996年社会招录进承德中院至今,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处长,现任承德市政协常委、承德市政府法律顾问,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处处长。此次经过人大任命,拟任命我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今天在此接受人大任命,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如果通过任命,我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公正司法”的践行者。认真高效审理好每一起

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为“科学立法”保驾护航。忠于宪法、法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

审理案件中,积极提出司法建议;积极提出立法修改建议,为法治承德“科学立法”保驾护航。

三是为“政府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所以,我们要审理好每一起行政案件,合理化解行政纠纷;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加强法治宣传讲座,使领导干部熟悉法律知识,依法行政,合理规避法律风险,“政府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

四是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发展中,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中,我们有大项目、大招商、大引资的同时,更面临着大量法律风险。我们要胸怀大局、谨慎审理好这些案件,坚持公正高效的快审、快结,为承德经济发展出台有针对性司法保障措施,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为“百姓保障民生”保驾护航。在审理案件中,用“以案说法”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人们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而不要靠上访、信访、靠找门路、托关系,甚至采取聚众闹事等极端行为,从而减少群众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我将忠于宪法、法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职尽责,勠力同心、凝心聚力,为承德“十三五”规划、“生态强市、魅力承德”的实现,为科学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全市经济发展保障百姓民生保驾护航!

 

张小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张小健,1965年6月1日出生于河北省昌黎县,1986年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分配到承德市中级法院,1986年7月—1992年在法院业余法律大学担任教师。1993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攻读民商法学硕士,1996年7月毕业回到法院业大。1997年1月调入告申庭,1998年3月—2004年4月在告申庭和审监庭担任副庭长,2004年5月—2005年10月在行政庭任副庭长。2005年11月负责民四庭全面工作,2010年6月任民四庭庭长。

今天,如果我的任职能够获得人大常委会的通过,我一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职能,服务大局。充分认识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与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之间的紧密联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依法行使审判权。发扬锲而不舍、水滴石穿的精神提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二、积极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主动应对新挑战,自觉落实和推进各项司法改革措施,以锐意进取的勇气和精神、改革创新的智慧和力量,破解现实问题和发展难题。推进区域、城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财产安全,主动适应和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深化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保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既确保实体公正,又确保程序公正。“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必须坚决予以纠正。摒弃不尊重当事人诉权、辩论权、陈述权、知情权,以及怠于督促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等错误观念和做法。促进民事诉讼程序整体效益的发挥。

    四、廉洁自律,提高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坚持与人为善,公道正派,宽厚待人的工作作风,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以身作则,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影响法官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创造和谐、向上、纯洁的工作氛围。

 

周亚秋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周亚秋,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全日制法律本科毕业。1984年调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科级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副庭长、承德市中级法院立案二庭庭长、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五审判庭庭长,这次经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拟任命我为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我作为一名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法官,一直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努力提升审判质量,依法履行职责,我所在的庭室出色地完成了我院各项工作任务。如果我能够经人大常委会通过被任命为民三庭庭长,我将不辱使命、恪尽职守,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干好本职工作: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习贯穿工作的始终,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工作能力,服务审判工作开展的重要前提。我将刻苦学习政治理论,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着力提高法律水平,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用自己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做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捍卫者。

二、恪守准则,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我将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发扬职业精神,严守职业纪律,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用高质量的审判和优良的司法作风,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服务群众,无私奉献群众的工作理念,去引导自己实现更高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三、忠于职守,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

时刻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权力和神圣使命,时刻把“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熟记于心,付诸于行,时刻筑牢拒腐防线。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竭尽全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主动耐心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完善自我,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如果我不能通过任命,我将会更加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继续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设积极努力。

 

聂国智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聂国智,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毕业分配到隆化县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政治处副主任、庭长、正科级审判员等职务。2012年1月被遴选到中级法院任助理审判员,2014年4月至今任审判员、一级法官。

我到中级人民法院以来,一直在人事处工作,同时参加民事审判第一庭的副岗办案。我坚持不断加强学习,扎实工作,较为出色完成组织人事、考核管理工作和领导交办任务,起草及参与修订本院规章制度20余件次,副岗主审案件10件,参加合议21件,任命为法官后累计主审过各类案件2000余件,零投诉、零上访,无违法违纪问题。先后荣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多次获得嘉奖、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好法官、调解能手等荣誉。

今天,我将被提请任命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我怀着激动和感恩的心情,在此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表决任命,如果能够通过,我将按照“政治强、业务精、懂管理、善协调”的要求,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我将把政治学习作为重中之重,用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规矩,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鉴别力。同时深入学习、钻研审判业务知识、审判技能,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加强岗位练兵和案件指导水平,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我将始终不忘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行使审判权时,坚决做到忠于党和人民、忠于宪法法律、忠于职守,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实好“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各项要求和司法为民、便民的各项举措。

三是坚持勤政廉政,树立良好形象。我将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承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同时,要模范遵守纪律禁令和《准则》、《条例》,管好自己、带好小分队。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用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是坚持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监督。我将在审判工作中,严格落实司法公开相关规定,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通过广泛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如果不能通过任命,我也决不气馁,将继续努力工作,自觉查找并及时改正自身差距和不足,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时刻准备接受组织的新考验。

 

薛林儒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薛林儒,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2012年1月调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工作,3年来累计审结二审民事案件400多件,所结案件无超审限,无“两错”,无“三案”,无当事人信访投诉。2015年审结二审民事案件213件,平均审限43天,办案数量位居全院首位,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此次拟任命我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我深表荣幸,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做到:

一是自觉主动的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永远忠于宪法和法律。树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要在遵守审判独立原则的基础上,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对于人大监督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及时作出报告,要通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做好各项具体审判工作。依法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严肃执法,秉公办案,清正廉明,公正司法,维护和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慎独、慎微,牢记政法干警的各种禁令,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和审判业务素质,提升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强化宗旨意识,培养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得到贯彻执行。

四是发扬成绩,戒骄戒躁,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始终保持一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坚决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展现新时代法官的精神风貌。

五是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不动摇,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不放松。

我一定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艰苦奋斗、恪尽职守。为我市的法制建设和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贡献毕生的精力和心血。如果我的任职没有获得通过,我也一定会正视不足,找准差距,努力改进,力争早日获得通过。

 

李亚平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李亚平,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1994分配到承德中院工作至今,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现任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

参加工作以来,我坚持努力学习、提升自我,按照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公正司法、清正廉洁、乐于进取的品质塑造自己,让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逐渐成熟。初到法院任书记员,我以极高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为审判人员服务,积极主动做好提审、开庭、宣判、执行死刑等记录,无差错。担任助审员和审判员后我向书本学、向老法官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办理每一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所承办案件无错案。担任副庭长后,勇挑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重任,协助庭长处理庭内事务性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起表率和带头作用。任立案二庭庭长以来,我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审判带队伍,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延伸服务触角,在源头治访,隐患排查,积案化解,救助特困信访群众等方面成绩显著。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信访工作一直处于全省法院前三名,立案二庭集体和个人也多次立功受奖。

今天院长提请人大拟任我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是信任也是挑战。如果能够通过任命,我会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厚望,牢记职责和使命,严格依法履行审判委员会委员职责,忠于宪法和法律,尊重事实,独立、平等、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保守审判秘密。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自己,做好本职工作。

一、践行宗旨,强化学习,提升素质。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作为自己履职的最高标准,坚持依法办案,全力维护群众利益、捍卫法律权威。坚持探求新知识,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专业型法官。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接受监督。正确处理好独立审判和坚持党的领导以及人大监督的关系。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高度重视人大的审议意见。认真细致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正确处理和及时报告人大交办的案件,积极求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与帮助。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为依法公正审判创造条件。

三、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忠于法律,忠于职责,严守纪律,秉公办案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果我的任职未能通过,说明我与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还有差距,我会服从组织决定,不断充实和提升自己,在本职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

 

王芳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王芳,1964年8月生人,满族,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1994年3月从市委党史研究室调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法律业大、民三庭、刑二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二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这次经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拟任命我为立案二庭庭长。

在22年的审判工作中,我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近三年来,2013年获得嘉奖奖励、2015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2013年被承德市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2015年评为承德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

2013年以来,共审结案件298件,结案数占全庭第一,办理的案件无一当事人投诉,无一涉诉信访,无违法违纪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审判任务和全年各项工作目标。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十佳庭审”,所制作的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市“优秀裁判文书”。

多年来一直坚持普法宣传工作,近三年以来,多次到承德市技师学院、承德市农业广播学校、承德市旅游学院、承德市民族学院等大中专院校进行预防青少年犯罪普法宣传讲座,听课人数达几万人。还通过将青少年学生请进来的方式,将学校的师生请进法院,让他们参加观摩庭审,参观文化长廊、道德讲堂、数字法庭,师生有机会和法官面对面的针对未成年学生法律方面的困惑进行对话,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承德市好人网”、“隆化县爱心联盟”、承德市广播电台、承德市华北电厂、团市委、市妇联等新闻媒介和单位以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主题演讲、普法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如果这次我能够经人大常委会通过被任命为立案二庭庭长庭长,我将不辱使命、恪尽职守,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干好本职工作:

一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带领本部门同志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带领本部门法官提高审判水平,严守各项纪律,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妥善化解各种涉法纠纷。

三要规范本庭审判管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在工作中起表率带头作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争取本庭成为一个我院的先进庭室。

如果我不能通过任命,我将会更加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继续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贡献。

 

侯宇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侯宇,19674出生,满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1986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以来,在承德地委办公室、承德市委办公室历任科员、副科长、主任科员、正科级秘书,2003年11月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干部,2005年11月任双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2009年7月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10年2月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检察员。

从检13年来,我始终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了自身业务能力和所带团队整体工作水平的同步提高,分管工作先后多次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表彰和奖励。此次经市检察院赵智慧检察长提请,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就我担任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事项进行审议。这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我倍感光荣,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如果我的任职能够获得人大常委会的通过,我将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深入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熟练掌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和管理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在检察工作中,紧紧依靠市委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教育方法、灵活培训形式,全面加强全市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意识,为维护全市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服务协同发展绿色崛起的战略部署奠定坚实的基础保障。

三是团结勤政,廉洁从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与其他班子成员搞好团结配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恪守检察职业道德、遵守检察职业纪律、履行检察职业责任,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用优质高效的工作成效回报组织的信任和希望。

如果此次不能通过,我会真诚地接受组织对我的考验,也说明我在工作和学习中还存在着不足,我将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进一步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努力为承德检察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张宏民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张宏民,1966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军事指挥与法学双学士学位,1997年转业到市检察院,历任干部、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干部处副处长、经济案件侦查监督处处长等职,曾获得承德市第四届“杰出青年卫士”称号。2007年2月任宽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现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在宽城县检察院工作期间,我与全院干警在市检察院和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正确监督下,认真贯彻上级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公正廉洁执法,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此次市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如果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不辱使命,克尽职守,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注重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注重对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运用,强化岗位锻炼,不断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

二是克尽职守,努力做好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坚持脚踏实地,做到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尽职尽责。坚持用依法办事、依法办案两个标尺来衡量自己,始终牢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坚持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在行使检察权过程中,我将始终坚持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于人民、忠于职守,积极践行检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手中的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严于律己,做清正廉洁的检察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标准,自觉构筑拒腐防线,认真遵守纪律禁令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保持住检察官公正、廉洁、高效的本色,树立检察官良好形象。

    如果此次常委会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查找和改进自己的差距和不足,更好的学习和努力工作,为承德检察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刘亚芳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刘亚芳,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至1992年4月在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1992年4月至今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1992年4月至2000年5月被任命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2000年5月至2004年3月被任命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副科级),2004年3月至2009年1月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正科级),2009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处处长,2009年7月至今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处处长、副处级检察员。从检以来,我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党的领导,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了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水平的同步提高。我所在的市检察院监察处2010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且连续五年在省院考核中位列第一。2008年、2013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被承德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先后五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拟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职,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如果能够获得通过,在新的起点上我将坚决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立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二是认真履行检察员职责。在检察工作中,紧紧依靠市委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坚持“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始终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三是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知识。我将继续加强自身的业务素质,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深入学习法学前沿理论,不断提高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水平,以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四是努力工作,廉洁从检。要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决重视实践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在工作中,清正廉明,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谦虚谨慎、慎独慎微,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如果此次会议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进一步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努力为承德检察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丁红琳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丁红琳,197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通过全省统一招录考试进入市检察院,先后在公诉处、研究室、办公室、预防处、公诉二处工作、任职,2004年任检察员。多年来,凭借对法律的敬仰、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对所从事工作的担当和责任,在多个岗位上履职尽责、恪尽职守,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担任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期间,积极参与全院工作思路谋划,协调做好各项事务工作,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积累了综合工作经验,提高了统筹协调能力;担任预防处长期间,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出侦防一体、构建社会化预防格局等工作思路,农村换届选举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剖析等专项工作,得到高检院省院领导高度评价。所带领处室连年位列省院先进并评为市院优秀处室。2012年全国预防调查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在我市举办,承德作了典型经验介绍;2015年度,因工作成绩突出,市院预防处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拟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职,体现了组织对我工作的肯定和对我个人的信任,如果能够获得通过,我将不负重托,在新的起点上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政治立场。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全面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并在具体工作中付诸实践,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及政治理论素养。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及工作方法,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坚守法律底线、执法为民,坚决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理念,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公诉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争取所办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推敲和实践检验,争取以所办案件的公正加快司法公信的脚步。

三是不断加强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理论素养,丰富检察业务知识,为工作开展提供学识保障;通过学习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养,完善知识体系,适应时代进步及改革要求。

四是注重廉洁自律。自觉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和模范。

    如果此次会议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查找差距,改进不足,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

 

刘长华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刘长华,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考入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任书记员,1987年任助理检察员, 2000年2月任检察员, 2004年1月至2006年1月挂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助理,2007年3月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2009年1月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经侦监督处处长, 2010年7月被任命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2012年7月被任命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侦监二处处长,2014年6月至今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处处长。30年检察工作,忠实履行各项职责,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认真履职,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要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责,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加大重点案件办理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用;全面优质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职能。

二、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准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党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勤政廉政。坚持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检察形象。通过学习“三严三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在工作求实效,不弄虚作假,不作表面文章,坚持说到做到,一抓到底,干就干好。立足部门工作实际,努力通过专题教育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脚踏实地地开展好日常工作,不断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检察形象。

    如果此次会议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查找和改进自己的差距与不足,更好地学习和努力工作。

 

刘北南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刘北南,1971年7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通过公开招考考入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1998年通过全国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2004年被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检察员。先后任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助理检察员、公诉处检察员、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侦查监督二处处长,2012年3月至今任公诉一处处长。在不同岗位工作期间,我始终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在业务部门工作期间,办理了350余起案件,均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其中,参加省院3.19专案组,办理的唐山杨树宽涉黑专案获得省院的通报表彰;在围场任副检察长期间,分管的预防、民行、公诉、技术等部门连续2年在全市考核位居前列;作为政治部综合处的首任处长,工作期间,站位全局、认真谋划,获得了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取了奖牌;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后,院里成立了侦查监督二处,作为首任处长,履职后提出以“三项重点工作为统领、机制建设为基础、案件质量建设为中心”的总体工作思路,当年在全省院考核中名列第一,并在我院召开了全省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推广承德经验;到公诉一处任处长后,大胆探索、真抓实干,积极履行“三位一体”的公诉职能,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严格办案,亲自成功公诉了李某某30余人涉黑案件、金桥房地产公司合同诈骗案、中纪委交办的刘某某挪用资金、内幕交易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秩序的有影响的案件,同时积极探索,创立了1+4+2工作机制,得到了省院领导的认可,并积极编撰6万余字的庭审工作规范,被编辑到省院准备在全国出版发行的“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公诉实务研究”一书,精心培养后备力量,先后组织全市范围的精英公诉人庭审实训、优秀公诉人选拔,已取得显著成效。在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论是作为一名检察员、还是部门负责人,都能够做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个人先后获得过严打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三等功、河北省第七届十佳公诉人,带领的部门连续多次被评为先进处室。

    检察机关是刑事诉讼的主体,检察委员会委员不仅参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而且承担着对刑事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拟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职,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如果能够获得通过,在新的起点上我将坚决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定立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二是认真履职。紧紧依靠市委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坚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践行科学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坚决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宗旨,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诉求。三是加强学习。不断向承德检察的先进经验学习,向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实践学习,向法学前沿理论学习,开阔视野、增长学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水平。四是廉洁奉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自觉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自觉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谦虚谨慎、慎独慎微,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如果此次会议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查找和改进自己的差距与不足,更好地学习和努力工作,继续为承德检察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马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马健,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10月在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参加工作。2010年10月调入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A证,2012年7月被任命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先后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工作。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拟任检察员一职,现供职如下: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养。作为一名年青干警,我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工作中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自己奋斗的方向和动力,把满足群众的期待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始终牢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紧紧围绕岗位职责,及时转变工作角色和理念,把忠诚为民之心落实到解民忧、护民权的具体行动之中,坚持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三)严守各项铁规禁令,保持清廉从检的优良作风。严格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深入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格遵规守纪,严格依法办事,严守“红线”、“底线”和“高压线”,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自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二、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夯实履职尽责基本功

检察工作做为一项专门性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要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积累作支撑。为此,在日常工作中,我自觉树立学习意识,不断加强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执法经验的积累,从而为正确履职尽责提供有力保障。

三、立足岗位履职尽责,规范办理各种刑事案件

将依法文明办案作为工作的基本理念,以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准确适用少捕、慎诉、少监禁,准确快速规范办理未成年人涉罪审查批捕、起诉案件,积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和综合效果。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严格执行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勤勉履职,不断积累第一手材料,充实自己的直接经验。

四、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培树新时代良好执法形象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更加健全成熟,对检察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出更加严格而迫切的要求。因此,工作中,我严格按照新形势新环境对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执法,积极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意识,自觉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将树立人民检察官良好外部形象贯穿于日常工作的点滴之中。

    如果此次会议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查找和改进自己的差距与不足,更好地学习和努力工作,以其他方式继续为承德检察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竭尽绵薄之力。

 

刘娜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刘娜,1981年出生,满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11月通过全国司法考试,2009年2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09年6月起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工作,2012年7月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7年来,办理的每一个案件我都倾尽全力,如履薄冰,严格审查证据,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用理性、客观的目光来审视每一起案件,以规范、严格的程序来保障案件的依法审查,不让一个无辜的人被错误追究,同时不放过一个犯罪的人;让犯罪的人接受惩罚,让被害人感受公平正义。两次被承德市综治办评为承德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拟任检察员一职,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如能获得通过我将不辱使命。我决心做到:一是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确保思想政治观念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案件质量。在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严格把握逮捕条件,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强化证据意识和人权保护意识。在办案中,坚持程序和实体公正并重,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自觉接受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廉洁自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工作生活中,坚决执行中纪委,高检院和省院颁布的各项禁令和办案廉政纪律规定,自觉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

    如果这次我未能获得任命,我也决不气馁,我将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为承德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刘国雄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刘国雄,198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11月通过全国司法考试,2009年2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2009年7月起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2012年7月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6年来,我始终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起草检察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署名文章等3000字以上文稿210篇,主笔的《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助推绿色崛起的意见》等多个指导性文件得到市委肯定并在全市转发,检察工作报告连续五年被市人代会高票通过,参与谋划的承德检察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推进生态检察等24个工作品牌在全国打响。2011年起4次被承德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4次被承德市人大常委会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拟任检察员一职,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如果能够获得通过,在新的起点上我将坚决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定立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二是认真履职。紧紧依靠市委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坚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践行科学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坚决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宗旨,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诉求。三是加强学习。不断向承德检察的先进经验学习,向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实践学习,向法学前沿理论学习,开阔视野、增长学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水平。四是廉洁奉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自觉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自觉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谦虚谨慎、慎独慎微,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如果此次会议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查找和改进自己的差距与不足,更好地学习和努力工作,以其他方式继续为承德检察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竭尽绵薄之力。

 

申国宁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申国宁,197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11月通过全国司法考试,2008年2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11年10月进入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办公室、反渎局综合处工作。2012年10月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在办公室工作期间,我积极主动,奋发进取,较好地完成上传下达工作,充分发挥了办公室的纽带、窗口作用。共编发各类信息260篇,起草各类文稿65篇,协助完成了市院机要室的升级改造,综合表现得到了办公室领导的充分认可与肯定。在反渎局综合处工作期间我及时转变角色,尽快融入到反渎局集体中,努力工作。运用舆情研判机制搜集案件线索22条,立案6件10人,协助处长完成省院督办案件7件,分流83条案件线索到侦查处。共起草各类文稿70余篇,调研15篇,经验材料8篇,其中反映查办兴隆县蘑菇峪乡林站站长等18人涉林玩忽职守窝案的经验做法在高检院渎检厅《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上刊载。2012年、2015年获得市级优秀公务员称号,2012年,在夏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中表现出色,获得嘉奖。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拟任检察员一职,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如果能够获得通过,我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工作中去。我决心做到: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更新知识结构,重点加强业务和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二是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好表率。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保持青年干部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努力成为其他同志的楷模。三是严格自律,坚持依法廉洁从政。认真践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切实把牢思想之门,主动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于律己、秉公办案。

    如果此次会议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查找和改进自己的差距与不足,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更加刻苦学习、埋头苦干,努力为承德检察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一份薄力。

 

李静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李静,1980年出生,蒙古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1月通过全国司法考试,2005年2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10年2月进入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2011年10月起进入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公诉一处工作,2012年10月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6年来,始终以“强化法律监督,公正廉洁执法”为宗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在研究室工作期间,先后有二十余篇检察工作论文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其中两篇在检察日报发表。在公诉部门工作期间,成功办理四十余起重大、复杂案件,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我很荣幸被检察长提请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拟任检察员一职,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如能获得通过,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是政治过硬、服务大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加强品德修养,提高政治素质,忠于党、忠于人民,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二是积极进取、认真履职。以“三严三实”的内容要求自己,严格、公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执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加强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研究,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深入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四是淡泊名利、廉洁奉公。清正廉洁是检察员必备的职业操守,检察员既要勇于监督别人,也要勇于接受别人的监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如果这次我未能获得任命,我也绝不灰心丧气,这证明我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我将开展自查自纠,正确对待,并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克服困难,改进不足,努力为承德检察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段岩山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段岩山,197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11月通过全国司法考试,2011年2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11年10月起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工作,2012年7月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5年来,我始终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我系统学习了《组织工作文件选编》、《检察政治工作政策法规汇编》、《检察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法规政策汇编》等相关书籍,在提高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上下功夫,自觉运用先进的组织工作理论武装头脑。在办理干部任免、调动、职务职级晋升、公务员登记等具体业务中,热心解答每位同志的咨询,认真处理关系干警利益的每项业务,力求以实际行动赢得大家信任。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拟任检察员一职,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如果能够获得通过,在新的起点上我将坚决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定立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二是认真履职。紧紧依靠市委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坚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践行科学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坚决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宗旨,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诉求。三是加强学习。不断向承德检察的先进经验学习,向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实践学习,向法学前沿理论学习,开阔视野、增长学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水平。四是廉洁奉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自觉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自觉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淡泊名利、甘于奉献,谦虚谨慎、慎独慎微,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如果此次会议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查找和改进自己的差距与不足,更好地学习和努力工作,以其他方式继续为承德检察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竭尽绵薄之力。

 

侯文军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侯文军,1979年出生,满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1998年12月入伍兰州空军参加工作,2011年11月转业进入承德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11月通过全国司法考试,2014年4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2011年11月起在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工作,2014年5月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从检5年来,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了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的同步提高,2013至2015连续三年被市委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3年,到兴隆县庆丰村参加扶贫工作,被省委评为优秀驻村工作队员。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拟任检察员一职,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此次如能通过检察员任命我将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强化素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熟练掌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二是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以“服务领导、服务干警、服务检察工作”为宗旨,认真执行市人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做出一份努力。三是团结务实,廉洁从检。恪守检察职业道德、遵守检察职业纪律、履行检察职业责任,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用优质高效的工作成效回报组织的信任和希望。

如果此次不能通过,说明我在工作和学习中还存在着不足,我将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进一步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努力为承德检察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王小清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供职发言(摘要)

 

(2016年6月29日)

 

    我叫王小清,1979年出生,满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36月大学毕业后投笔从戎,2009年10月转业至承德市检察院,2013年11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4月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4年5月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自2010年3月起至今,一直在反渎职侵权局渎职犯罪侦查处工作,六年来,我始终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与热情,全身心投入到本职工作,共查办各类渎职犯罪案件58件14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6件7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拟任检察员一职,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如果能够获得通过,在新的起点上我将坚决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努力学习,不断坚定政治立场。努力学习党的一系列创新理论,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在检察工作中坚定不移地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履职尽责,努力提高办案水平。严格落实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以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协调沟通以确保办案质量,强化办案安全意识以杜绝办案事故,注重总结归纳、广挖案源以提升办案数量。三是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认真研究法律法规,刻苦钻研法律知识,不断完善知识储备,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以便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虚心学习各地渎检工作的先进经验,把办案视野由过去长期经营的领域转变到更宽的层面上,广挖案源。四是严格自律,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坚持把公正廉洁司法作为履职用权的基本要求,把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作为修身修为的基本准则,把人民满意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标准,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于律己、秉公办案、杜绝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如果此次会议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查找和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更加努力地学习和工作,一如既往地为承德检察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