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6年3月21日
内 容 提 要
重要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承开展草原生态保护立
法专题调研 …………………………………………………… 王彬彬()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修改《河北省乡镇人民
代表大会条例》和《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
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到我市调研 …………………… 李建龙 李军波()
市人大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 郎冠华()
工作研究
反渎职侵权工作如何应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和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李 蒙()
经验交流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提升人大监督水平 ………………………… 司志允()
县区工作
双桥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评议 ………………… 孟凡成()
双滦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观看全市弘扬塞罕坝精
神先进事迹报告会 …………………………………………… 张丽丽()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大举行向宪法宣誓仪
式 ……………………………………………………………… 郭鹏程()
承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作风整顿动员会议 ………………… 郭海英()
平泉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全县脱贫攻坚行动 ………………… 付玉荣()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举行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仪式 …………………………………………………………… 陈振东()
府院之窗
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会
议 ……………………………………………………………… 李胜利()
市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3﹒15关注卫生安全宣
传活动 ………………………………………………………… 周立宇()
双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建设 …………………………………………………………… 安静超()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 …………………… 孙松松()
乡镇园地
兴隆县挂兰峪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县人大代表
述职评议工作 ………………………………………………… 陈振东()
他山之石
旬阳县人大:促乡镇人大工作“由虚变实” ………………………………()
花山区人大:“审议意见卡”让委员审议动
真格 ………………………………………………………………………()
重要活动 | 搜索 |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来承开展草原生态保护立法专题调研
3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李广恩带领省人大常委会草原生态保护立法调研组一行,到我市开展草原生态保护立法专题调研。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我市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并就补充完善《河北省草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市草原资源现状、贯彻实施《草原法》和加强草原生态保护情况的汇报。
座谈会上,调研组对《河北省草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介绍,听取市、县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调研组指出,我市提出的探索建立京津冀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适当提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标准、积极推进草原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设立生态保护区等意见建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对草案的修改完善很有帮助,将进行认真研究梳理,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扎实推进我省草原生态保护立法工作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树民,市政府副市长吴清海出席座谈。 (王彬彬)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修改《河北省乡镇人民
代表大会条例》和《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
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到我市调研
3月2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副主任张增利带领调研组到滦平县就修改《河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和《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进行调研,并就修改“一条例一细则”召集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选举任免工作的副主任、机关部分委室负责人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椿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县乡人大发展现状和自身工作经验畅所欲言,从规定是否适当、内容是否完备、立法技术是否成熟、是否便于实践操作、刚性监督和监督重点是否突出和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调研组就提出的各方面建议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会上,张增利对滦平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人大工作的法律性和程序性较强,人大工作者要提高学法用法意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年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打牢基础。
滦平县人大常委会对此次调研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提前召开了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和乡镇人大主席参加的座谈会,围绕《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对《河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改稿进行了认真研讨,为此次调研座谈会的顺利召开奠定了良好基础。 (李建龙 李军波)
国徽高悬、国旗鲜艳。在承德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大会现场,举行了承德市人大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首次向宪法宣誓仪式,选举产生的市人民政府市长常丽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柴山及委员杨国辉、赵喜萍,市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邢书印、副主任委员相文举及委员兰德龙、关玉玲、张守义、钟玉清、常英瑞向宪法宣誓。
主持人宣布“宣誓开始”后,按照大会主席团安排,新当选的市人民政府市长常丽虹担任领誓人,带领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集体宣誓。
主席台前,市人民政府市长常丽虹面向庄严的国旗,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高声诵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跟誓人跟诵誓词,铿锵有力的誓言在会场上回响。
誓词诵读完毕,领誓人常丽虹和跟誓人员一一郑重报上自己的姓名,然后转身向会场人员鞠躬敬礼,会场立刻响起热烈的掌声,并纷纷举起相机记录下这一神圣时刻。
对宪法忠诚,向人民承诺。这是弘扬宪法精神的宣言,这是履行宪法使命的承诺,这是法治承德建设进程中值得铭记的一刻。
宣誓仪式结束后,宣誓人和见证者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国家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是国家工作人员向国家、向人民、向社会所作出的庄重承诺,更是在新的岗位上履职尽责的开端。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对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意义重大。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我省制定了具体办法,明确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法院、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或就职时,都要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庄严的仪式,郑重的誓言。宣誓是一种法治教育,也是一种警示和约束,宣誓背后彰显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崇高责任和使命。将誓词铭刻于心,让法治成为信仰。 (郎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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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职侵权工作如何应对不得强迫
自证其罪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李 蒙
新刑诉法在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等方面都有重要完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这给反渎职侵权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落实新刑诉法中的新要求、新内容、新规定,实现与新刑诉法的有效对接,成为当前检察机关的重要课题,也是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
一、新刑诉法中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给反渎工作带来的影响
相比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反侦查能力较强,而且作案多发生在一对一的环境里,损害的多为国家利益,没有受害人提供直接的证据,主要依赖言词证据和其他间接证据的佐证,可供勘查的现场少,从实施作案行为到开展侦查之间的间隔往往很长,所以查办渎职案件收集和固定证据极为困难,对口供的依赖程度极大。同时对渎职侵权案件传统的破案方式基本上是靠审讯嫌疑人,获取嫌疑人口供,再根据口供获取其他证据,即“由供到证”。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在客观上会使得犯罪嫌疑人以此为借口逃避讯问,对施压型讯问方式的承受力变强,导致审讯策略及其效果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还有,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势必会强化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翻供、拒供进而产生“零口供”的现象必将大幅增加,我们随时可能面临“零口供”的困境,侦查工作的难度增加。
同时,新刑诉法的证据规则突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保护,明确了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凸显物证书证作用、重视证据补强规则。实践中渎职案件侦查中的证据收集还存有很多问题,主要有以下七类;1、书证收集中存在的问题:收集身份证据时往往容易忽视提取其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证据;在书证的收集、提取问题上,只重视有罪证据,对证明罪轻、无罪的证据不重视,特别是对有无自首、立功方面的证据重视不够;有的书证,不按法定程序收集、调取,最常见的情况是提取和复制、复印书证没有文字说明,导致证据来源不清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物证提取存在以下问题:提取不及时,导致物证损毁或失去物证的效力;提取不全面,仅仅提取其中一部分,不能反映案件的全部客观事实;证据固定不当、有的案件对物证虽有及时提取,提取也比较全面,但却没有对该物证进行适当的固定,用其他证据进行证据“补强”,削弱了物证的证明力;保存不当,一些案件未按规定对提取的作案工具等证据进行妥善保存,致使物证不能反映客观事实。3、证人证言中存在的问题:未依法告知;违反个别询问的规则,从笔录中反映两名侦查人员同一时间询问多人,违反了有关规定;询问笔录形式不合法,有的只有开始时间,没有结束时间,或者是结束时间早于开始时间,还有的案件笔录询问人姓名是事后随便补添的。4、鉴定意见的主要问题如下:鉴定文书不合格,有的案件当事人的伤情鉴定结论只盖鉴定单位印章,没有由具有资格鉴定人签名;有的案件是由没有鉴定资格的单位作的鉴定;有的案件的鉴定人参加了案件的承办,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有的案件的鉴定对象提取、包装、保存不规范,检材已经受到污染;有的鉴定书的鉴定依据错误或鉴定依据不符合法定形式等等;鉴定程序不合法,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应当向嫌疑人告知而不告知;有的鉴定内容存在明显疑点。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中存在的问题:对影响定罪的重要犯罪构成事实没有涉及或者虽然涉及却没有深入,造成案件事实不清;有的案件根本就没有认真分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甚至不予理睬。6、勘验、检查笔录存在的问题:有的案件制作不规范,有的案件根本就没有制作。犯罪现场相片没有注明是何人拍摄及拍摄时间,也没有现场勘查笔录,制作人也没有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7、视听资料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没有资料来源,没有制作过程;有的案件是录音材料,但没有做声纹鉴定,使用技术侦查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等等。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以前可能是小毛病,但现在就可能导致非法证据予以排除,造成案件质量下降。
二、新刑诉法下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积极应对
(一)转变传统的执法理念和侦查模式,以新理念指导工作开展
新刑诉法给渎职犯罪侦查工作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观念,办案重心要提前,精细化初查,获取有价值的线索。转变忽视程序的观念,把程序视为办案质量的保证措施,真正树立程序优先的观念,必须不折不扣的按程序办案,还程序应有的价值。
(二)提高收集分析、判断、运用证据的能力,依法全面收集运用证据
1、增强合法性意识,确保证据合法有效。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和方法合法。不得刑讯逼供、不得威胁利诱。应增强程序意识,以前的有些取证方法,一定要改革。特别是前面所述的反渎侦查取证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加以避免,否则所取得证据极有可能被当做非法证据排除。
2、增强收集无罪证据的意识,确保证据客观全面。既要收集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证据,又要全面收集案件证明材料;既要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又要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和减轻罪责的证据,尊重法律、尊重客观事实,避免出现错案。要特别注重外围调查取证工作,注重收集调取口供之外的其他证据,并强化证据的完善和固定工作。
3、增强证据证明标准意识,构建完整的证明体系。按照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要善于把全案的证据材料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要通过不断的查找证据或者重新复核以排除合理怀疑,确保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确保案件得到客观公正依法及时的处理。
(三)加强侦查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工作成效
1、加强初查工作,增强初查的有效性。反渎职侵权部门应把工作重心前移,大力加强初查工作,充分利用询问、查询、勘验、鉴定等措施,全面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确保初查工作缜密精细,正确运用以事立案的侦查手段,提高立案的准确性。
2、做好充分准备,提高首次讯问的成功率。针对不同年龄、性格、行业等犯罪嫌疑人做好审讯方案,运用高超的审讯技能化解犯罪嫌疑人的对立情绪。刑诉法虽然要求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但也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问题,我们要利用法律、政策关于自首、立功的有关规定促使其如实供述。要适时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固定证据提高案件质量。
3、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技术侦查权。一是要认真学习科技侦查手段,加强技术侦查技能的培训和学习,使技术侦查权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二是要严格遵守技术侦查权运用的法定程序和规范,确保依靠技术侦查手段收集的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三是要在侦查过程中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侦查手段,调取新刑诉法规定的各种电子证据。四是利用现有的技术条件搞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四)加强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增强整体工作合力
侦查一体化机制有利于整合优势的人力侦查资源,优势的信息资源,实现部门协力办案,提高案件查办效率。一是上下联动机制,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工作除了进行业务指导外,还应该在侦查工作方面整合整个系统的优势侦查资源,为案件查办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保障。二是部门联席机制,健全与执纪执法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提高发现渎职犯罪线索的能力。三是内部协调机制,在查办渎职案件过程,检察机关内部科室之间也要进行资源整合。
(五)加强学习和培训
在反渎局内设立不同的专业办案小组,有目的的组织学习,反渎干警全员参加反渎案件庭审,全面提升侦查人员业务素质。
(作者系双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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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提升人大监督水平
——兴隆县人大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工作的几点做法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着眼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大力创新代表服务与管理,积极引导广大代表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和民主法治建设依法履职、热情履职,有力促进了人大监督水平的提高。
实施“提素工程”,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一是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代表培训,提高代表专业素质。把加强业务培训作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手段来抓,先后开展三次大规模的业务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参加预算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预决算审查、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业务知识;组织常委会机关委室干部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到秦皇岛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参加法律培训,重点学习《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人大专业法律知识;组织全县187名县人大代表在县内参加加强新形势下的县乡人大工作的专题培训,邀请全国人大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积极引领广大代表牢记使命、依法履职。二是组织开展主题征文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在全县人大系统组织开展“新形势、新任务、新作为”主题有奖征文活动,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每一位县人大代表参加,并对征集上来的近百篇征文进行评奖,积极引领广大代表对新形势下如何开展人大工作、如何当好人大代表的探索和思考,增强了每位代表为人民监督、努力做好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
密切代表联系,丰富监督实践。一是实施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机关委室干部划片联系乡镇的工作制度,把全县20个乡镇划分成5片,由5位主任带队联系驻乡村代表,定期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二是组织开展走访代表活动,集中三天时间,由常委会主任亲自带队,分成两个组,组织“一府两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20个乡镇,征求驻乡村县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意见,驻乡村代表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常委会都转交县政府办理。三是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活动,让代表在履职实践中提高能力,增强为民履职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建立述职制度,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为了让每位代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常委会制定了《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办法》,并组织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进一步畅通代表与选民的沟通与联系渠道,增强了代表接受选民监督和主动履职的意识。
建立奖惩机制,开展优秀代表、优秀议案评选活动。常委会把建立奖惩机制作为代表管理的主要手段来抓,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制定《优秀代表评选办法》,评选年度优秀代表、优秀议案,并进行表彰。同时,对履行代表职责不到位、履行职责不积极、无故不参加会议和活动的代表,向所在主席团提出批评意见,记录在案,列入重点管理对象,从而在代表中营造了争先创优、比学赶帮、创新有为的浓郁氛围,有力促进了人大监督水平的提高,助推了政府及“两院”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热点焦点问题的解决,提高了监督实效和群众满意度。 (司志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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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评议
3月10日,双桥区人大常委会在双桥区人民法院召开评议会,对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权炳华分管工作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项争鸣、胡立安及部分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项争鸣介绍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及主要程序。他指出,对法官分管工作情况及履职情况开展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所任命人员任后工作监督、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途径。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充分肯定评议对象的工作成绩,又客观准确指出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力求评出信心、评出干劲、评出新的精神风貌。
会议听取了双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权炳华的工作汇报,他从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政治和业务素质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情况以及自身勤政廉政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评。
随后,区人大评议组通过组织参会人员集中测评、个别谈话和征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被评议人员分管业务庭工作人员的意见等形式,深入了解了权炳华2015年以来的履职情况。
评议结束后,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表示,对法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是推进司法公开、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公正司法、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区法院要把接受评议作为检验工作、自我鞭策的有利契机,真诚接受评议,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对照自省,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孟凡成)
双滦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观看
全市弘扬塞罕坝精神先进事迹报告会
3月10日,双滦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了全市弘扬塞罕坝精神先进事迹报告会。通过几位先进代表的事迹报告,使大家更加深刻的领悟和体会到塞罕坝人几十年如一日的奉献与奋斗,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克服重重困难,在140万亩的总经营面积上,成功营造了112万亩人工林,用心血、汗水和生命创造了一个变荒原为林海、让沙漠成绿洲的绿色奇迹。
与会同志纷纷表示,艰苦创业,科学求实,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爱岗敬业的塞罕坝精神, 使大家备受鼓舞。一定要秉持艰苦奋斗、劳动光荣的价值追求,以坚韧不拔、使命至上的顽强意志,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人生理念,以求真务实、执著追求的科学精神,以奋发有为、迎难而上、勇往直前的精神状态,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岗位,做好自身工作。 (张丽丽)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大
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3月3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现场,国徽高悬,庄严肃穆。两名新当选的常委会委员面向国徽,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高声诵读誓词,向宪法庄严宣誓。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首次在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了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河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从2016年1月起,凡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都应公开进行宪法宣誓。通过宪法宣誓,必将有效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宪法,严格遵守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必将进一步强化宪法在干部群众心中的神圣感和庄严感,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 (郭鹏程)
承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作风整顿动员会议
日前,承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作风整顿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全县动员大会精神,对常委会机关作风整顿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许志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赵金瑞主持会议,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是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部署的重要举措,这一决策部署,对干部作风建设的力度决心大、要求严、标准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机关作风整顿的深远意义,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扎实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作风整顿工作。
会议要求,面对新势态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人大干部队伍要通过作风整顿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强化使命,强化责任,强化担当。要充分发挥人大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作用,提升工作效能,提升工作质量,提升人大的整体形象。一要进一步提振精神,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当前,要进一步引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章、提高工作效率、善于大胆创新,争创“作风一流、服务一流、能力一流、绩效一流、形象一流”的人大机关。二要进一步提高能力水平,扎实推动依法履职尽责。要加强学习,根据自身职责进行学习,结合今年工作内容进行学习,围绕人大业务知识向专家学者进行学习,通过学习来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取得新成效。要深入调研,深入到一线和群众中去,了解民意,掌握实情,让调研工作更接地气,让监督工作更有底气,让代表工作更富生气。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谋划工作思路、安排审议议题,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增效;要紧扣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执行,持续跟踪问效,在推进落实上维护人大权威;要紧抓代表建议督办,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在推进办成上彰显人大作为。
会议强调,作风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机关全体同志要有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久定力,要在深入转作风上持续发力,以更严更实的作风、勇于担当的作为,大力建树机关作风建设新气象。同时,对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全县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县安排部署,认认真真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郭海英)
平泉县人大常委会
积极参与全县脱贫攻坚行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脱贫攻坚行动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平泉县人大常委会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为确保全县 “2017年全面脱贫”目标的顺利实现献计出力。一是做到驻村帮扶的人员配备精准。从2015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派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驻村帮扶,因所帮扶的小寺沟镇河沟子村以发展经果林为主导产业,所以要求县扶贫办配备林业局两名技术骨干共同帮扶。目前,该村已建成500亩果园一处,2016年将发展经果林2000多亩,现在土地流转工作已进行完毕,4月份栽植,三年见效。二是措施到位精准。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47户,各户贫困原因不同、程度不同,帮扶的方式也不同,帮扶工作组根据“无业可扶”还是“无力可扶”等现状,因户制宜,分别采取产业、创业、教育、医疗和社会兜底保障等方式进行帮扶。三是扶贫对象精准。为将脱贫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帮扶工作组采集各户信息,将贫困户贫困状况进行分类,并分户到人,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分包一到两户,确保帮扶一户,脱贫一户。 (付玉荣)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举行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宣誓人:谢孟水。”2016年3月3日,新当选的兴隆县人民法院院长谢孟水手抚宣誓台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全体代表的见证下,向宪法庄严宣誓。
这是兴隆县人大举行的首次向宪法宣誓仪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河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它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兴隆正式实施,对全面实施依法治县起到引领作用,促进新当选的和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公仆意识和人民意识,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忠于人民,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将发挥积极作用。 (陈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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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全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会议
3月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了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各基层法院2015年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2016年全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瑞卿就做好全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成立组织、理顺关系。各基层法院主管领导要立即向本院党组汇报此次会议精神,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理顺关系,以便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二要严格程序、精准救助。严格司法救助案件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查把关,确实做到精准救助,充分体现司法救助救济民困、抚慰民伤的司法人文关怀。三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基层法院“一把手”要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对司法救助工作负总责,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于急需救助的当事人。 (李胜利)
市综合监督执法局
开展3﹒15关注卫生安全宣传活动
3月15日,市综合监督执法局在中心广场开展了关注卫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对食品安全标准、公共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宣传。
活动中,向市民发放了宣传资料和宣传海报,设立了咨询台,主动向市民和企业讲解如何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企业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等知识,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卫生监督官方微信的形式扩大宣范围,强化宣传效果。从而加深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理解及对卫生安全的重视,教育广大消费者自觉维护和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引导消费者实现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综合监督执法局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宣传海报1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10余人次,增强了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周立宇)
双桥区人民检察院
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双桥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念好“考、查、补”三字诀,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检察权规范廉洁运行。
一是建立考核体系,以“考”促实施。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和重点内容予以分解、量化,纳入考核体系中,并以一年为周期,依据考核标准,对干警自我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廉政学习教育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廉政档案管理及收受物品登记、“一案三卡”落实情况、检风检容情况、执行党纪条规情况、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要求情况。由各部门对照考核标准,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公室听取汇报、查阅工作台帐和记录等形式考核。院考核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情况汇总、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底公务员考核得分相挂钩,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多了一项有力依托。
二是加强运行监督,以“查”促规范。狠抓廉政督查工作,积极开展定期述廉、民主评廉、承诺促廉、任前讲廉、档案记廉等活动,每周公布一次考勤结果,干警婚丧嫁娶须事先向纪检部门报告,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强化对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常态监督和对干警出入娱乐场所、公车私用、违规接待、执法失范、安全隐患等的专项检务督察。坚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整合监督资源,实施有效监督管理。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时向他们通报检察工作,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不按规定落实廉政风险岗位管理的,采取提醒、督办、诫勉谈话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工作的失误和偏差,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三是完善防控措施,以“补”促落实。把社会影响大,不诉、不捕、不立的案件,减少罪名、撤回起诉和自侦部门撤案,改变强制措施和被法院改变事实、改变定性、改变情节而影响量刑的各类案件作为监督的制控点。按照案件质量评定管理办法,每月由纪检监察部门抽查办理的案件进行质量评定,对发生廉政风险问题及时教育、严肃处理。同时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规定廉政风险的中期监控与后期处置,对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风险的中期监控主要采取信息监测、定期自查、抽查检查的方式进行。后期处置主要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措施。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相关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安静超)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
为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及省、市公诉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公诉工作的整体水平,推进公诉业务规范化建设,滦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长办案制度。近日,该院检察长布显军出庭公诉了被告人蔡某涉嫌盗窃一案。
蔡某系80后,因早年辍学一直在外打工,2010年蔡某就因为盗窃犯罪被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次犯罪中蔡某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两次入户进行盗窃。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布显军亲自阅卷、提审被告人、听取被害人意见、为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听取辩护人意见、撰写法律文书,并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检察长宣读起诉书,运用娴熟的法律理论知识,围绕犯罪事实、犯罪构成,依法指控犯罪,发问环环相扣,重点击破,举证有序,在公诉意见中对定罪量刑的法律和理论依据进行了充分的阐述,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力的答辩, 反驳有力、用语文明、举止威严,同时适时进行了法庭教育和预防宣讲, 在法庭上被告人蔡某做出了忏悔,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和宣教效果。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不仅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而且能了解执法办案一线情况,破解疑难问题,对激励士气、提升公诉队伍业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孙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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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挂兰峪镇人大主席团
开展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
近日,兴隆县挂兰峪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村两委班子、党员代表、村民组长等 40 余人在挂兰峪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会议,兴隆县人大代表、副县长强占坡、挂兰峪村张宝合作述职发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春明等出席了会议。
评议会上,县人大代表围绕依法履行职责、行使代表权利、走访联系选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述职,并征求选民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与会选民对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公开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通过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向选区选民负责,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激发了代表为民建言、创新有为的热情,提升了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镇域经济发展、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增添了活力和动力。 (陈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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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的吕河镇人大主席团最近两年来“很忙”,先后审议了吕河镇山林经济发展、加快推进陕南移民搬迁、加快冬青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加强集镇水源地综合整治等重大事项,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规范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会议14次,交办审议意见15件,主席团按照规定时限进行跟踪督查,先后听取汇报8次,现场督办5次,发督查通报6期,交办的15件审议意见全部办理完毕。
这是旬阳县的乡镇人大建设的缩影。2012年换届后,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如何强化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通过反复调研讨论,出台《旬阳县乡镇人大工作实施办法》,围绕乡镇人代会的组织和闭会期间的工作,依法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二十八项职权,并对主席团工作运行程序、制度体系、保障措施作了明确规定,使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有章可循,把镇人大主席团设为“常设机构”,并对主席团工作运行程序、制度体系、保障措施进行规范和完善,形成依法有序的日常监督机制。
同时,每个镇人大主席团按照有专用办公用房、有桌椅电脑等“八有”标准,全都健全和完善了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分别配备不少于2名的工作人员,并统一建立驻镇各级人大代表花名册、议案和建议办理登记簿、主席团议事规则、主席团联系代表小组制度等一册六簿十二项制度,使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日趋规范。
各镇人大在保证主席团成员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结合各自岗位,对主席团成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并经常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职常识,提高主席团成员履职能力。还按照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的要求,将精选议题、深入调研、认真审议、及时交办、严格督办这五个步骤固化为镇人大主席团的议事程序,围绕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切身利益、民主法治建设的重点议题和本镇重大决策、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突出监督重点和监督实效。
各镇人大主席团以调研、视察、检查和评议为抓手,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查、专项视察和执法检查,听取政府专题报告,征求人大代表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干部作风、法律实施等方面的意见,还采取督查通报、听取汇报、代表评议、跟踪问效等多种方式,督办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办理落实。对承办单位强化依法监督,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代表实行述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使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落到实处。
旬阳县人大常委会为了推进乡镇人大建设有序进行,先后在麻坪、吕河、蜀河三个镇召开乡镇人大建设现场观摩会,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县人大常委会五名领导带领委办负责人分片督查指导,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在对乡镇人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的同时,选送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参加全国人大培训班,提高了人大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旬阳县人大常委会为了促进代表日常履职,让人大代表真正“接通地气”,将全县1 3 8 6名县镇人大代表就地编为1 8 0个代表小组,并按照有专用房、有活动经费等“十有”标准,投入资金百万元建起代表小组工作室1 8 0个,统一建立“五簿八项制度”,实现代表活动有平台,履职有规范。
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开展以“县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各联系五名代表、五名(户)群众,每位人大代表各联系十名(户)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双联系”活动。旬阳县人大常委会专门下发文件,公布联系对象,提出明确要求,使全县人大系统固定联系的群众数量达万人(户)以上。另外,在人大代表中全面推行民情日记、代表接待日、代表述职评议三项制度,为每位代表配发一本《民情日记》,要求每位代表年记民情日记不少于六十篇,每月至少到代表工作室接待一次群众,每年年底要向选民进行述职,接受群众的工作评议。
这些措施的落实,使广大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人大代表为人民”。关口镇泥沟村王玉芳代表,一年来为5户特困户协调解决建房用地,并争取15万元扶贫资金帮助他们盖起了宽敞明亮的新房。像王玉芳这样心系群众、为民解难的代表,在旬阳县还有很多。
一年多来,旬阳县共有14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记民情日记4万余篇,接待选民3600多场次,1.2万人次;向选民发送“联系卡”近2万张,走访联系选民7000多人次;收集建议、意见3940多条;协调督促解决群众难题2580余件。
目前,旬阳县乡镇人大硬件设施齐备,工作机制健全,工作运行规范,代表履职热情高涨,监督实效突出,实现了乡镇人大工作由闲到忙、由虚到实的根本转变。 (摘自:中国人大杂志 2016年第2期)
“以前召开常委会会议时偷个懒不发言也没关系,现在不一样啦,开会就像考试,会前还真得下一番功夫认真作答‘考卷’,相比以前真是压力倍增呀!”说这话的是马鞍山市花山区人大常委会的委员、新都小学的校长王晓燕。
她所说的填写“考卷”正是该区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智慧,于2014年开始推行的一项创新举措——审议意见卡制度。
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卡制度简单概括起来,就是对监督法要求的预审制度的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即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送达常委会审议材料同时一并送上特别印制的“审议意见卡”,该卡片上设有“审议议题”、“审议时间”、“审议意见”和“审议人签名”等项目。这项制度的实行可以使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情况“跃然纸上”,让该区人大常委会的不少委员感到参加常委会会议更像是一场“考试”,而“审议意见卡”这张特殊的考卷将清清楚楚记录他们的履职表现能否担负起法律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2015年4月初,该区人大常委会启动学前教育专题询问工作,以这样一个选题、这样一种方式回应广大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普遍关切。正是小小的“审议意见卡”为开展好这次专题询问发挥了重要作用,使这次专题询问开展得有声有色,让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既切合实际又有针对性,极大地提高了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和效率。
“考”前先“预习”
2015年4月8日,花山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学前教育动员会结束后,“我先走一步,回去抓紧做这次常委会交代的功课去。”王晓燕匆匆忙忙离开会议室。回到自己办公室后,认真学习起《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马鞍山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民办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同时,她还向区教育局询问了解了当前全区幼儿园基本情况,在自己所在的学校的一年级开展了一次学前教育方面的问卷调查,对孩子们入学前接受学前教育的状况进行了比较细致的了解。
4月30日,花山区人大组织代表对马钢花和幼儿园、金瑞新城幼儿园、珍珠园幼儿园等多所辖区内的公办、民办幼儿园进行视察。在这过程中,王晓燕认真仔细查看了解各所幼儿园幼儿游戏娱乐、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消防安全等设施,并对幼儿园安全监管、幼儿科学保育、幼儿园师资条件、幼儿园定价收费、幼儿园办学资格审查等进行一一了解。
在前期学习调研等“预习”功课做完后,王晓燕拿出常委会预审材料认真地阅读了起来,每读到一处重要内容和关键数字,她都会标记上一些“☆”“?”等符号,抑或批注上“这个做法很好”“公办园占比较低”等句子。最后,她拿出粉红色纸张制作的“审议意见卡”认真填写起来,1个小时后,看着写得满满的审议意见卡,她露出满意的微笑。
“考”中要“抢发言”
5月20日上午8点,王晓燕早早来到花山区人大机关会议室,因为这一天将召开花山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唯一的议题就是对区政府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专题询问。与王晓燕一同到达会议室的还有马鞍山广播电台的主编兼主持人马秀英、马鞍山市第二中学校长助理王怡、马鞍山汇华建筑设计公司董事长唐世华等几名委员。这时离会议开始还有半个小时,大家攀谈起来,气氛一会儿就热闹起来。这时,马秀英突然问道:“大家的审议意见卡填得怎么样,有什么真知灼见拿出来分享一下。”其他几位委员拿出自己填写好的审议意见卡笑着说:“当然是做了充分准备的,功课不做好发言没底气!”
上午八点半,主持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宗武宣布会议开始,由于准备充分,与会的委员逐一向区政府几个部门发问,问答你来我往,气氛热烈。会议进行近一个半小时,按捺不住的王晓燕发话:“我来问两句,大家积极踊跃发言,想要发问还得抢啊!”主持人刘宗武笑着说:“充分发扬民主就是要‘抢话筒’呀!”大家哈哈大笑,将会议的气氛推向了高潮。这次四个小时的会议下来,根据记录人员统计,常委会组成人员共提问16次,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27条,真正开成了一个发扬民主、凝聚智慧的成功会议。
“考”后有“评分”
为了能够更好地达到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性的目的,该区人大常委会在推行该项制度时还特别配套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将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所填写的审议意见卡纳入“履职档案”。每年年底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年的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统计,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发表审议意见”情况,详细统计每一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每次常委会会议上发表审议意见多少条,最终形成的《审议意见书》采用多少条,等等。这些就好像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成绩单”,记载着他们履职的点点滴滴。 (摘自:中国人大杂志 2015年第23期)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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