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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承德人大工作》2期
2015-03-25 18:50:56

第2期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5年2月27日

    

内 容 提 要

    

领导讲话

    在全市人大系统宣传和信息化工作会议

    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年度

    例会上的讲话(摘要)…………………………………………郭 椿()

重要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宣传和信息化

    工作会议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年度例会…………… 潘晓勇()

主任笔谈

    发挥人大作用 助推绿色崛起……………………………………陈亚媛()

工作研究

    政法机关如何在信访接待中化解社会矛盾………………………徐瑞平()

县区工作

    双滦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

    承诺单位“一把手”践诺评议大会………………………… 王艳艳()

    隆化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机构和人员均已齐全………………………………………… 刘英伟()

    承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开展节后集中学习整顿活动………………………………… 郭海英()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围绕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开展重点监督……………………… 司志允()

附院之窗

    市中级人民法院建成全省法院

    首个网络司法拍卖大厅………………………………………李胜利()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培训

    新机制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质量…………………………张宏军()

    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提升检察队伍防腐拒变能力…………………安静超()

乡镇园地

    西地乡召开人大代表述职测评会………………………………… 张丽丽()

理论观点

    四个“全面”相得益彰………………………………………………………()

他山之石

    完善规范人大专题询问之我见………………………………………………()    

    

    

    

    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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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人大系统宣传和信息化工作会议

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年度

例会上的讲话(摘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 椿

(2015年2月12日)

    

    一、高度重视,全面提升人大新闻宣传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号角,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五大体系、六大任务,其中有40多项都与人大工作直接相关;去年,我们举办了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可以说,人大工作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这就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工作者在依法履职的实践中自觉将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完善好、宣传普及好。这是推动人大制度完善和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更是各级人大必须肩负的历史使命,也是新闻宣传战线的政治责任。

    从目前来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程序性的报道还比较多,富有特色的深度报道还不够多,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和基层人大工作经验宣传报道的还比较少,这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今后工作中,我们要结合实际,切实把新闻宣传作为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实做好。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要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市各级人大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主动与党委宣传部门联系,研究、部署和实施人大宣传工作,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二是协调配合到位。全市各级人大要加强与党委宣传工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协调解决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善于借力宣传系统的资源和优势,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同时,希望宣传部门和全市各新闻单位继续加强对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用好宣传平台。坚持深入实际、务实创新的原则,突出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在利用好现有的《承德人大专版》和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公共信息网的同时,充分发挥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不同媒体的优势,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媒介,拓展宣传方式和途径,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加强宣传、深入报道,充分展示人大制度的优越性,展现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心系群众、依法履职、服务社会的优秀品质和生动实践。是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队伍是关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都要明确新闻通讯员兼新闻联络员,并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宣传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宣传意识和宣传责任,建立一支素质和作风过硬的宣传骨干队伍。同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相关要求,逐步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明确新闻发言人。是建立奖励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将研究建立新闻宣传工作年终考核奖励制度,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各县区每月要至少报送3篇内容以通讯、代表事迹、工作经验交流及理论研讨文章为主的稿件,常委会办公室每年年底将就全年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奖励,对于优秀宣传稿件将报送省人大参加人大新闻奖评选。

    二、协调联动,不断加强全市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民主法治发展、推进代表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机关效能的需要,也是新时期拓展人大宣传工作领域的需要。随着信息应用的普及和网络文化的发展,社会对信息公开的需求越来越高,互联网络依靠自身新媒体的特色优势,已经成为宣传人大制度、展示人大工作的重要平台。去年11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了全省人大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对全省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室委专门进行了认真研究。

    目前,我市市级人大门户网站只有承德日报社托管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公共信息网,县级多数没有人大门户网站,人大代表工作平台、信息化会议系统、电子政务内网都还没有建成。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高全市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水平,我们要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在省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照相关要求,由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互联网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统一领导,负责沟通协调、落实任务、督促检查。二是鉴于人大代表工作平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拟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任代工委联合成立代表工作平台领导小组,选任代工委负责代表工作平台的规划管理、培训推广和应用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代表工作平台整体建设、运维、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三是积极推进全市人大系统信息化机构建设,在有关机构正式设立前,暂由办公室机要科具体负责全市人大系统门户网站的筹建和日常维护工作。四是各级人大系统门户网站建设、运行及维护费用由各级财政列支专项经费。

    三、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办公室是一个机关的窗口,处于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重要位置,是办文、办事、办会的主要平台。做好办公室工作,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紧紧围绕大局、处处服务大局,找准位置,发挥作用,使各项工作和服务紧贴常委会工作实际需要,围绕大局出谋划策、贡献智慧,主动对常委会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多出好主意,为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三要恪尽职守、真抓实干,无论办文办会办事,都要一丝不苟、严谨细致、精益求精,于细微之处见精神,在细节之间显水平;四要牢固树立奉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时刻把自己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同常委会机关形象联系起来,时刻以肩负的责任警醒和鞭策自己;五要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上下功夫,在统筹兼顾、会弹钢琴上做文章,在创新服务、提升效率上求实效,以新亮点、新变化、新作风带动和促使办公室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同志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希望大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提高对人大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和办公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拓创新,履职尽责,统筹兼顾,扎实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作出积极贡献。

    

    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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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宣传和信息化工作会议

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年度例会

    

    为贯彻落实全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大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和办公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于2月12日,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大系统宣传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4年度例会。

    会上,传达了全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任务和具体技术问题进行了介绍,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分别围绕如何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和信息化建设进行了发言、讨论和经验交流。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椿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潘晓勇)

    

    主任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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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作用 助推绿色崛起

——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心得体会

    

隆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亚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作为中国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围绕治国理政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集中展示了中共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和治国理政理念和执政方略。近期,本人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读,比较全面理解和领会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让我深深感到总书记的讲话内涵丰富、立意深远,具有非常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指导性,尤其是对人大的监督工作、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作为一名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讲话精神为指导,立足人大工作实际,依法履行职责,助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绿色崛起。
    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必须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与县委同心,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工作是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县委核心,是
人大工作的根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县委在政治、思想、组织等方面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谋划人大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认真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重心的转移,先后对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给予重点关注,并通过专题调研、视察等方式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被县政府采纳,有力的支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必须进一步牢记法定职能,始终与政府同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权力,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合法的、正确的行为给予肯定是支持,提出批评意见、帮助纠正失误、减少损失、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也是支持,而且是更高层次的支持,是维护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基础上的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坚持在政府的重点工作上推一把,在难点工作上帮一把,在热点工作上助一把,努力为县“一府两院”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减阻力、增助力、添合力,实现了人大与“一府两院”在监督过程中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当前,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同政府一道,正视经济下行压力大、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设施薄弱、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立足人大本职,依法履职,强化监督,推动改革,深入挖掘发展新动力,扭转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展的被动局面,开启隆化绿色崛起的新篇章。

    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必须坚持法律至上,始终与法律同向,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任,在依法治国中发挥着立法推进、监督保证、决策动员、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要的作用。同时,地方人大的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大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原则在法律上都有严格规定。因此,县人大常委会既要坚持法律至上,注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律监督,又要严格依法行使职权,规范人大工作程序,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证法律法规得到遵守和执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尊重法律的良好氛围。
     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与群众同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的是全县人民的共同利益,必须时刻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使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最能反映广大人民的意愿,真正做到重大决策依民而定。工作部署中要更加关注民生,谋发展、促增收、保和谐,工作措施要应民而出。要始终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强化代表建议督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建立“代表之家”,完善梯形代表联系网络建设,创新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形式,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使人大工作始终植根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之中。
     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必须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始终与创新同行,依法履行法定职权。县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能必须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下,把依法行使职权与不断开拓创新结合起来,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对照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逐步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人事任免等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要进一步规范专项工作评议程序,启动专题询问监督方式,加强对县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为推动绿色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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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如何在信访接待中化解社会矛盾

    

徐瑞平

    

    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既是长远的基础工作,又是当前的紧迫任务,也是政法部门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将矛盾冲突遏制在萌芽期,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信访接待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如何能在信访接待中化解社会矛盾?是一项值得研究探讨的基础性工作。   

    一、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治理

    新形势下各种不可预见的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涌现,案件种类、数量也日益增多,诉讼主体多元化,案件情况复杂化,处理难度大,矛盾易激发。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就要注重突出工作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源头治理。一是着重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工作,对于可能引起闹访、越级访、极端个人访的信访案件,建立台帐,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化解责任,制定工作方案,依法、尽快、有效解决,同时做好解释教育、情绪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于重大、疑难的信访事项进行风险预测、评估,划分风险等级,明确评估主体,制定评估工作程序,以便及早发现、妥善处理矛盾隐患,有效遏制和避免新的信访事项发生。

    二、政法部门协调联动,完善长效稳控机制

    面对一些热点、难点信访问题,有必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协调领导下,成立由政法委或信访局牵头,公检法司为成员单位的信访矛盾处理组织。统一指挥、协调联动。一是加强信访局与公检法司等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访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信访资源,强化信访信息沟通;二是建立公检法司信访问题信息互通交流制度,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尤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信息应及时通报给成员单位;三是积极建立信访工作大格局,加强公检法司各系统上下级之间的纵向协调,加强与同级相关单位的横向联系,着力完善信访联合调处机制;四是加强信访长效机制建设,注重落实一把手接访日,对于涉及问题复杂,息诉罢访难度较高的案件,一把手亲力亲为,坚持一把手接待日制度。实现了“领导零距离”接访,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确保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同时坚持开展下访巡访、带案下访活动。公检法司“各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每年都深入各工作联系点,开展下访巡访和带案下访活动,通过开展下访巡访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上访案件的发生,防止问题堆积蔓延,坚决避免因涉检、涉法、涉诉信访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深化接待细节,强化接待效果

    要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单有接待制度、程序性接待是远远不够的,工作做的好不好?关键要看“实效”。一是做好文明接待,充分发挥“窗口”作用。以《信访条例》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控申接待工作,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服务层次,提高接待水平,做到接待热情、法规精通、解释耐心,能化解的当场化解,能答复的当场答复。在日常接访中把握一个“亲”字,始终将信访群众当做亲人,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如果你真的做到在情感上把来访者当亲人了,又会有哪个亲人把你当外人呢?强调一个“准”字,耐心倾听信访群众的举报、申诉,准确把握群众反映问题的性质;要求一个“快”字,处理群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快、核实快、查处快、答复快;突出一个“位”字,接待人员与来访群众,必须交流沟通到位,释法解疑到位,心理疏导到位,感情投入到位。二是深入基层,力争发现、解决矛盾于萌芽状态。通过下访、送法下乡、举报宣传等方式可以有效地发现农村、街道等基层的矛盾问题,争取在矛盾未激化前就地解决。三是建立和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合力应对信访难题。在建立和完善公检法司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以及业务部门与控申部门之间良好的矛盾纠纷处理互动机制的基础上,完善外部配合机制,服从党委的统一安排,建立健全信访协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以积极的态度介入,以公正的立场处理,协助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体性、综合性事件,化解平息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立足案件办理,注重矛盾化解

    以“案结事了”为目标,认真办理好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把社会矛盾化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做到“受理一件,办理一件,息诉一件,稳定一片”。在办理不服司法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中,积极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将依法处理与解决实际困难融为一体,将公正办案、规范办案和文明办案有机结合起来,合理解决当事人诉求;在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中,要突出办案重点,特别是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等冤假错案,检察机关要勇于提出监督意见,法院要正视问题、勇于改正;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中,做到该赔就赔、办理到位、执行到位、安抚到位,做好本地区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及时平复被害人心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单位:承德县人民检察院)

    

    县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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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人大代表

对“一府两院”承诺单位“一把手”践诺评议大会

    近日,双滦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一府两院”承诺单位“一把手”工作评议大会,针对法、检两院和政府部门33个单位年初在电视台公开承诺情况进行年终评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区人大代表 85 人参加了大会。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杨玉兴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区人常委会副主任周建军主持,大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15个被评议单位作了汇报。参加会议代表对各单位汇报进行满意度测评。

    评议大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先民强调,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重要举措,评议对于改进部门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许先民对被评议单位和与会代表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被评议单位提高公仆意识,以此次工作评议为契机,增强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意识,要摆正位置,欢迎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关注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关注民计民生、科学发展、创新工作,认真对对待评议结果,查找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2015年度区域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各单位在人代会闭会期间,要主动到各代表团,走访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征求意见、沟通情况、消除误解。

    对与会人大代表,许先民要求:一是要思想高度重视,只有做到公道正派才对得起人民的重托;二是要坚持客观公正,要站在代民行权、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给参评部门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三是要推进依法治区,人大代表要深入学习《宪法》、《代表法》,争做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模范。

    汇报结束后,代表们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对部门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评议部门和单位表示第一时间回去安排解决梳理这些建议,给代表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代表们本着客观公正、真实负责的态度填写测评意见。测评票汇总后,测评结果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并上报区委。

    代表们积极参会,认真评议,通过评议大会,充分行使和发挥人大代表履职践责的作用,搭建与部门的沟通平台,形成助推合力,促进全区经济和各项事业良性发展。 (王艳艳)

隆化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机构和人员均已齐全

    

    隆化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承人常办【2010】69号文件精神,于2011年1月经县编办批准,增设隆化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正科级),设研究室主任1名。当时因人员问题,研究室主任一直空缺。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对县人大常委会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给予高度重视。近日,在县人大机关内新提拔一名正科级干部,任研究室主任,并从乡镇调入一名年轻干部,充实到研究室工作。现在,隆化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人员齐备,职责明确,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市人大研究室的指导下,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刘英伟)              

    

承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节后集中学习整顿活动

    

    从2月27日开始,承德县人大机关利用为期1周的时间开展以“三强化、两提高”即强化学习、强化纪律、强化作风,提高能力、提高效率为目标的集中学习整顿活动。并利用每天上午时间集中学习省、市、县委相关文件和讲话精神。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立军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饱满的精神尽快进入工作状态,积极适应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常态,自觉担当起新任务、新使命。要把开展机关学习整顿与谋划做好全年人大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转变作风,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要通过开展学习整顿,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监督有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在整个机关形成振奋精神、凝心聚力、促进发展的良好局面。                                (郭海英)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开展重点监督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把推进发展和民生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开展及时、到位的工作监督,取得了扎扎实实的社会效果。

    2014年,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了四项重点监督:一是围绕群众反映的应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的问题开展监督。县人大组成调查组,深入两个乡镇5个村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向政府提出了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打击毁林开荒、陡坡开荒、河道采沙、破坏水源行为,抓好林果产业发展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建议,专门出台了《兴隆县损毁山体修复实施方案》、“河长”负责制等一系列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措施和鼓励农民造林栽果的奖励政策,使保护生态环境、有序推动林果产业发展,成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自觉行动。二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应规范县城开发和建设行为的问题开展监督。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城市开发建设的专题调研视察活动,向县政府提出了按照建设“山水生态休闲旅游城市”的城市定位加强县城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严格县城开发的控制和管理的建议,及时审议批准《兴隆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并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按照“限制高度、疏解密度、控制强度”的开发建设方针,实现了对已批部分房地产建设项目逐一进行规划调整,共消减建筑187层、12.7万平方米,有效降低了容积率,突出了“显山露水”的城市品味。三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去北京没有公交车的问题开展监督。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听取交通部门汇报,提出加快与北京城际交通建设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于2014年10月18日开通了到北京望京西的城际公交车,解决了兴隆百姓进京坐公交车的难题。同时,围绕群众反映的兴隆县城出租车运力不足、群众打车难的问题,人大常委会提出相关建议,也得到政府重视,去年政府向市场及时投放出租车55辆,初步缓解了县城打车难的问题。四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代表反映集中的农村教师力量不足、待遇偏低的问题开展监督。常委会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领办,制定出台了《农村教师培训规划》,全年招录教师127人,全部充实到农村教学一线;制定下发了《关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筹资518万元实行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发放,提高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和工作积极性。 (司志允)

    附院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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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建成全省法院首个网络司法拍卖大厅

    全省法院首个网络司法拍卖大厅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建成并投入使用,这标志着该院司法拍卖工作迈入了网络时代,也是该院司法公开的又一创新举措。大厅自2014年12月份建成以来,已成功进行2次司法拍卖,累计拍出人民币1260万元的诉讼资产。

    拍卖大厅分为电脑自动摇号区、网络电子竞价区和现场观摩区,安装有8平方米的多功能电子显示屏、电脑自动摇号系统和网络电子竞价系统,开通了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并与省法院诉讼资产网和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有效对接。大厅可同时容纳50余人现场观摩网络竞价走势,竞买人足不出户,只需一台连接网络的电脑,就可以参加竞买。该院网络司法拍卖大厅的建成,实现了鉴定评估机构电脑自动抽取、竞买人网上报名、网上竞价和网上结算等全程公开运行,有效避免了职业控场、串标围标、关联交易、涉讼资产流标、贱卖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了涉诉资产司法拍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最大限度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司法网络拍卖的各项制度,让司法网络拍卖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司法拍卖中来,实现涉诉资产拍卖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李胜利)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培训新机制

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质量

    

    为做好2015年全局的卫生监督工作,提高卫生监督员全面系统的业务水平。新年伊始,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即着手谋划今年的培训计划,在多次调研,征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以学习贯彻基本法、开展各专业业务学习为抓手,以为民服务为落脚点作为学习培训的主题。改过去单一的专家授课学习形式,采取科室集中学、邀请专家授课、网络平台培训、集中播放视频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内容丰富的学习培训同时,注重培训学习效果,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把培训考核成绩纳入到科室年度考核当中进一步优化卫生监督员的知识结构,切实提高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能力。           张宏军

    

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提升检察队伍防腐拒变能力

    

桥区人民检察院采取措施,从制度、文化、监督等方面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的防腐拒变能力,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筑牢廉洁防线。实行定期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干警观看廉政宣传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增强干警廉政意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倒查追究制度,层层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用制度保障廉政建设。

    二是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弘扬廉洁价值观。建立廉政文化长廊,以书画作品和名言警句等形式营造廉政氛围,进一步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征集廉政主题的各类艺术作品并制作成廉政文化墙,将廉政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坚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坚决处理各种违法违纪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既抓纪律检查,又抓纪律处置,既设“高压线”,又通“高压电”,用“零容忍”的态度把好廉洁关口。            (安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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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地乡召开人大代表述职测评会

    为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接受选民监督的自觉性,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职尽责,近日,双滦区西地乡人大主席团组织选民代表对本选区区﹑乡人大代表进行述职测评。

    会议安排了三项议程:一是区、乡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二是选民对述职代表作评议发言;三是选民对述职代表进行民主测评。区、乡人大代表分别就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向选区选民们作了汇报,他们认真、诚恳的述职赢得了选民们热烈的掌声。参会选民纷纷发言,对代表付出的努力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对代表的述职报告进行了民主测评。

    通过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述职评议密切了代表与选民关系,提高了代表履职积极性和责任感,使代表们进一步认识到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更是一种责任,促使着述职代表从自身做起,创新履职方式,起好带头表率作用,为选民服务。 (张丽丽)

    

    理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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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相得益彰

 

    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这四个“全面”之间是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关,还是互有联系,有机统一?在法治中国语境下,全面依法治国同另外三个“全面”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就对四个“全面”间的关系作出了解答。

    诚如总书记所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每一个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

    何谓相得益彰?就是几个关联事物之间,因为你好,所以我好;只要你好,我会更好;你我都好,那效果更是出奇之好。四个“全面”之间就是如此,彼此间互关互联,有机统一,互促共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达成,改革是途径,法治是保障,党的建设是根本。就全面依法治国来说,没有法治中国的建设,小康社会的图景再美,也终如镜花水月,可望而不可及。比如公平正义是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但如果法治不彰,百姓权益如何保障,社会正义如何伸张?一个法治不彰的社会,即便经济水平达致小康,恐怕人们的幸福指数也会大打折扣。

    深化改革也离不开法治的推进。尤其是当下改革进入深水区,各领域的改革工作骨头难啃,矛盾多发,更需要以法律明晰各利益方的权利边界、行为边界,既要防止既得利益者死守着旧制度下不义之利的甜头不放,又要防止后来者借规则制定之便、以破旧立新之名而自肥,制造新的不公。法治的作用就是为改革营造一个规范、有序、清爽的环境和氛围,最大程度降低改革的成本。

    党的领导是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依法治国离不开从严治党。勿庸讳言,在我们党的队伍尤其是领导干部这个“少数人”群体中,目前还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问题。这些行为的破坏作用不仅仅体现于一件件的具体个案中,其对人们法律敬畏感、法治信念、规则权威产生的负面外部效应更是虽其无形然则巨大。我们常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个制度既有党的各项纪律、各种规矩,当然也包括各种法律、法规。要通过从严治党,来实现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使权力能在法治之下运行为民造福,而非在法治之外甚至法治之上来为祸致患。

    国因法而强,民因法而富,党因法而治,各项改革事业因法而趋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相得益彰,我们谈全面依法治国,也需把它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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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规范人大专题询问之我见

    

陈金玉

    

    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方式。专题询问是询问的衍生和拓展,是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有计划、有准备、有组织、有重点地集中开展的专门询问活动。四年多来,地方人大纷纷学习借鉴全国人大经验,积极开展专题询问,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并日趋成为广泛运用的监督方式。制度设计的权力由闲置到“激活”,是智慧和胆识,是与时俱进的求索,依照制度原理有效实施才是法治、善治的真谛。如何完善并规范专题询问,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功能和建设性、促进性作用,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效果,应该说既是需要探索提升的实践问题,也是亟待强化研究的理论问题。

    一、从专题询问的法律定位,充分认识“能否问”、“为啥问”

    从法条和字面上看,现行法律中没有专题询问的表述。专题询问来源于询问制度,是询问的一种重要形式,最早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并探索与示范。2010年3月9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汇报,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同年6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并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引起社会极大关注,赢得了广泛赞誉和好评,受到地方人大越来越多的青睐和推崇。

    询问是征求意见、打听的意思,在汉语体系中只是一个普通的词汇,作为法律用语,首次出现在地方组织法,并相继在预算法、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等法律中都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当询问成为人大的一种法定行权方式,就赋予其有了丰富的内涵。我们注意到,监督法以独立成章的体例,将询问和质询表述为两种并行的人大监督方式。应该说,这种微妙的联系在很大程度缘于两者的基本行权形态都是“问”或“询”;“询问”在前,“质询”在后,其实是为“质询”增设了一道门槛,也可谓在“议”与“行”之间划出一个缓冲地带。在“询问”前冠以“专题”,新词组、新概念使“询问”富有新意,成为人大监督方式的有益探索。这种创设提法一经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表决通过并付诸实施,就具有法定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可行性。无疑,这是国家政治制度设计从呆板的法律条款走向更为鲜活的具体实践,人大监督工作在向法律设计的原始初衷贴近。加之人大工作具有自上而下的复制性、联动性,全国人大的创新“破冰”之举,不仅为地方人大提供了信心和保障,更提供了师从和范例,极易导引地方产生风生水起联动效应。

    那么专题询问与询问、质询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询问”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问题、要求解答的一种方式,具有程序简便、方式灵活、气氛缓和、互动性强、有利于对问题的深入审议等特点,其价值既是一种知情手段,也是一种最直接的监督方式。可见人民选出的代言人在国家权力机关殿堂里提出的询问,决不等同于社会上客气的“打听”、谦虚的请教、寒暄式的提问,而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进行监督的庄严之问,是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利益的关切之问。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而言,“询问”是一种代行民意的政治权利,不清则问、一问到底,则是实施监督的应尽职责;于“一府两院”而言,“回答”是一种回应民意的政治义务,有问必答则是接受监督的应有姿态。人大监督是依法履职,专题询问所依之法即询问的法律依据。专题询问遵循询问的主体、内容和程序规定,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府两院”向人大报告工作、受人大监督的法律关系具体化,拓展和深化了询问权,提升了法定监督方式询问层次,是监督方式的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与一般询问不同的是,专题询问能够克服一般询问提问的随意性和发散性等不足,具有议题更突出、组织性更强、集中性更高、公开性更广、实效性更强的特点。通过专题询问,不仅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度了解政情社情,提高审议质量,同时还可以对应询者施加一定压力,敦促有关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

    “质询”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以质询案的形式提出,对被质询机关工作不清楚、不理解、不满意的方面提出质问,要求被质询机关作出澄清、解释的一种活动。质询从表面上看也是行使知情权,但实际上带有批评性、强制性和弹劾性,是一种比较严厉和强硬的监督方式。质询的程序严格有序,询问的程序简便灵活。质询,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机关的质询案的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要求被质询机关再作答复,从逻辑关系看,极易成为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的前奏或铺垫,甚至招致不可预测的法律后果。正如一位曾亲历罢免案者所言,罢免一位领导的影响,远远超过选举一位领导的影响。询问,经一“问”一“答”、“追问”、“补答”,当情况明了后即告结束,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询问机关的说明不满意的,有关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要求再次说明。正如形象之说,质询看起来很美丽,用起来却带“刺”,好似“烫手的山芋。相比而言,询问比质询要温和许多,少有咄咄逼人的气势和言辞的犀利。质询和询问既有相同点,更有性质、目的、主体、对象、问题指向、形式和内容等十个方面的不同。质询的法律层次高、效力大;询问的法律层次较低,效力较小。而 “专题询问”则是一种介于一般询问质询之间的一种新的形式,是“柔”中有“刚”,温和中带有约束力的一种监督方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更大的灵活性、便捷的操作性、良好的互动性、明显的实效性等特点,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知情知政、辅助审议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监督工作效果的重要方法。因此,深入开展专题询问,一定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从法理和实践的结合上明确开展专题询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深化对专题询问性质、作用和目的理解,充分认识询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组织和开展好专题询问,不断提高监督实际效果,是法治建设的需要、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盼,真正做到大张旗鼓地开锣、有声有色地操作、优势高效地收宫。如此,方能彰显法律权威,树立人大良好的社会形象,方能更加有力地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确保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从专题询问的探索实践,注意把握“问什么”、“怎么问”

    从法律属性上讲,询问权具有“非独立性”特征,询问不能单独进行而是依托于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而展开的。因此,开展专题询问不能为问而问,也不能以问代审,要注意处理好审议与询问的关系。从全国情况看,在地方人大大多将监督目光投向政府的同时,有的已放宽视野,遵循“询问”的立法本意,对法规案、执法检查情况、“两院”工作等进行了专题询问。因此,选择相关专题询问议题应与确定常委会年度立法监督计划统筹考虑,与审议有关报告或议案同步安排。

    选好专题询问的议题是关系到专题询问能否成功的基础与前提。坚持“询”大局、“询”焦点、“问”、大事“问”热点,运用“三·三·四”的方法,是把握“问什么”的有益借鉴。即:一是在选题内容上坚持“三个围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或重大事项进行选题;围绕“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选题;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或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选题。二是在选题原则上注重“三性”。可行性,要选择那些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避免选题不切实际,好高骛远;倾向性,要选择那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强化事前监督,不放“马后炮”;紧迫性,要针对问题的轻重缓急,区别对待,重点选取时限性强、急需解决的问题,以确保专题询问的实际效果。三是在选题程序上把握“四个环节”。把握好人大专委会或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议题的环节,通过调查研究,提出议题建议;把握好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民主讨论和遴选环节,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科学论证确定重点议题;把握好征求党委意见和与“一府两院”沟通环节,通过争取支持、达成共识,营造有利于询问的宽松环境;把握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决定环节,通过集思广益和集中决策最终确定专题询问议题,并向社会公告。这样,才能使专题询问的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增强预见性。

    在方式上把握“怎么问”,是专题询问的重要步骤,是对会前准备最实际的检验,也是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因此,专题询问的议题确定之后,要抓好“三·三”。即在学习借鉴经验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审议议案或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一般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职责分工及有关要求等。具体工作中应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问前调研。这是掌握有关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有效途径。确定询问议题后,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应及时与“一府两院”联系沟通,精心制定调研方案。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和利用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议案或报告和遴选询问问题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二是合理设问。设计好询问题目是专题询问的核心。相关工作机构要按照确定询问问题必须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体现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的要求,紧密联系报告和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梳理问题,反复斟酌研究,提出初选问题建议提纲,经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后,及时通报“一府两院”做好应询准备。同时,提供给拟提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参考。参询人员要对确定的题目做深入细致的了解,掌握该方面的相关知识,做到问题了然于心。在设问时要坚持“三突出”:突出“精”,专题询问会议由于时间有限,提出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要做到既有的放矢,又精益求精;突出“深”,提出问题要突出重点,切中要害实质,防止答复走形式,消极应付;突出“专”,围绕确定议题有针对性地提问,不要海阔天空问与议题无关紧要的话题,又要防止“请教式”、“查问式”提问。三是认真询问。专题询问一般在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议案或报告后,再联组进行专题询问。会场布置要合理规范,应询人应面对询问者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既要方便现场交流,也要体现询问的庄严性。专题询问应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采取 “一问一答”、追问补答、一人问一人主答其他辅答的形式。主持人应注意把握询问节奏,适时点评顺势引导,保证会议组织既井然有序又热烈民主,既严肃紧张又气氛活跃。询问主体应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等人员也可提问,有的还可邀请群众代表旁听提问。询问对象主要是“一府两院”的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询问中,提出问题要开门见山,简明扼要,问题准确,严谨得体;回答问题要直奔主题,如实回应,客观解释,虚心坦诚。既坚持不脱离原定框架,又不拘泥于原有准备,有的可根据会议进展情况随时提出。要脱稿问答,口语化、自然化,避免照本宣科,“演戏”作秀背“台词”。要防止泛泛而谈,搞一般化,也要防止蜻蜓点水,搞表面化,真正做到问者郑重,答者庄重,“精深”与“通俗”结合,在交流中加深了解,在碰撞中深化认识,聚焦关键问题,有效达成共识。提问环节完毕后,“一府两院”的领导应作综合性的简短表态发言,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作总结讲话。

    三、从增强专题询问的实际效果,强化完善“跟踪问”、“规范问”

    专题询问始于“问”而不止于“答”,督促整改、推动工作才是目的。检验专题询问的标准,是要“问”出关键与深度,“答”出责任与承诺,结果改得认真与有效。因此,专题询问完毕必须跟进后续工作,确保善始善终。一是梳理交办。如前所述,专题询问实际是审议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说审议侧重总体评价基础上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体现的是“全”,而专题询问则是直指要害问题,体现的是“专”和“深”,殊路同归,二者合一,有利于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因此,在询问会后,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及时将审议和专题询问情况进行综合归纳整理成审议意见,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后函转“一府两院”研究办理。为突出专题询问作用,应在撰写审议意见标题及内容时有所体现,力求达到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如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听取省政府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并在引文中高度概括描述。二是跟踪督促。要树立“跳出问答看效果”的科学理念,建立健全落实情况问责机制。有关工作机构要发挥联系多、情况熟、渠道通的优势,加强对有关机关的督促办理,并对专题询问中提出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监督,防止重表态、轻落实,失信于民,真正做到变答复为行动,变承诺为现实,达到改进和推动工作的目的。三是办结回告。要把“抓落实”、“有回音”作为专题询问的落脚点。“一府两院”要认真办结专题询问及审议意见事项,并按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实践中,有的地方对“一府两院”整改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和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布,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取得了较好效果,值得大力推广。

    开展专题询问是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坚持了依法监督、民主公开的原则,凸现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活力,彰显了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理念。但专题询问作为一项探索中的监督形式,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改进的方面,如思想认识不统一、制度保障还缺乏等。专题询问尚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独立性不强的“先天不足”,也存在“一哄而起”,操作程序不规范等“后天失调”,重形式轻内容,重问答轻落实,甚至有的盲目地视专题询问为一种全新的监督方式,剥离于审议报告和议案之外,将其专门化、独立化,为专题询问而专题询问,加之有的舆论宣传不准确不全面,影响了专题询问深入开展。因此,一定要把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创新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进行,作为检验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标准和重要尺度,既要有高度的政治热情,又要有审慎的法度理性,确保依法有效深入地开展专题询问。人大履职行权的一项基本要求就是讲究程序性,遵循规范性,没有程序及其规范,监督的合法性和实效性就难以保障。为此,建议在认真总结开展专题询问经验基础上,遵循有关立法宗旨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开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对专题询问对象、内容、程序、处置等环节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使专题询问有规可循、有章可依,从而促其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在这方面,设区市尤其是省人大应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早抓、抓紧、抓好,这不仅是本身履职尽责适应工作所必需,也是下级人大所期待。实践证明,上级人大的做法为下级人大提供方法指导,下级人大借鉴上级人大的经验产生联动效应,有利于规范专题询问,保持法制统一和整体合力。适时运用专题询问,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并与多种监督方式相结合,与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相结合,有利于增强监督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力,更好地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摘自《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年第04期

    

    

    

    

    承德人大公共信息网网址:http://www.chengde.gov.cn/cdrd/node_1661.htm

    《承德人大工作》投稿Email:cdrdyjs@126.com  电话:(0314)2050532

                                     

    

    送发: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常委,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

                                                         

    编辑:郎冠华         审核:赵喜萍         签发:叶振宇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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