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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提高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
2014-06-27 16:47:37

    谢文平 王琪玮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在依法行使检察权的过程中,群众工作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大力加强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既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客观要求,也是考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方面。 

    一、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的内涵

    群众工作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对象广泛性、内容复杂性、时间随机性、方式多样性和结果双向性等特点。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群众工作能力是每个检察干警的知识水平,理念信念、业务能力、价值观念的综合体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动,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格局也随之调整,加之群众诉求和表达方式日趋增多,使目前的社会关系和矛盾更趋复杂。随之而来的就是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内容不断扩大,复杂性也进一步扩大。

    二、基层检察干警群众工作现状

    (一)干警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有些检察干警执法理念滞后,严重疏离群众,对群众缺乏感情,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释法说理的能力和自觉性不足;有些干警认为检察机关就要有绝对的威严性,打击刑事犯罪、履行监督职能,就是在做群众工作,简单地把履行职能等同于群众工作;有些干警已经意识到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也很努力,但方式方法不当,效果不理想,所以感到群众工作难做,进而产生惰性心理,认为群众工作做了也没有意义;更有极少数害群之马为检不廉、以权谋私,严重影响了检察干警的形象,制约了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这些错误的思想观念直接导致部分检察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不能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损坏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二)服务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欠妥。在检察日常工作中,针对联系群众,服务人民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但这些工作往往不能深入实际去研究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只是采取照本宣科的方式,停留在法律宣传、“检察开放日”、“检察联系点”等一系列活动的表层上,不能充分利用这些活动把群众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到基层中去,不能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诉求。在宣传检察工作服务群众这一工作中,大多还是依靠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的宣传形成,方法单一枯燥,没有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体。特别是在互联网日益发展的今天,网络宣传更加立体全面,我们没有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导致检察工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宣传效果不甚理想。

    (三)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升。现阶段,检察系统的大部分干警通过集中学习,在职教育,专题教育等方式,业务政治水平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大学毕业生通过招录考试进入到检察系统中,在整体上提升了检察队伍素质。但有部分检察干警政策水平、文化知识和业务素质有待加强,在实际办案中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能令群众信服,办案效果不佳。而有些干警也缺乏处理群众工作的手段和方法,遇到群众问题时,表现为束手无策,或方法不当,反而激化群众矛盾。

    (四)开展群众工作实际效果不明显。能否从根本出发,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依靠和发动群众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是检验群众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在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上,多数基层院和干警只能解决群众一时之需,治标不治本;有的因为不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不想办法解决,使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搁置不前;有的缺乏调查研究,仅凭主观臆断就开始进行解决工作,但因药不对症,效果大打折扣或事与愿违,不利于检察事业的长期发展。

     三、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的举措

    (一)强化思想教育,自觉树立群众观念,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以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为载体,把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党性和宗旨教育,加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充分认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干警进行革命传统再教育、集中学习党章党史、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等活动,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思想上加以强化。三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干警深入查找和剖析群众观念淡薄的各种表现,坚决纠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与群众打交道冷硬横推等突出问题。四是通过案例教学,安排检察干警轮流到控申、民行等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一线岗位接受锻炼,促进检察干警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

    (二)运用形式丰富的活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直接面向群众了解群众诉求。一是充分利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干警中大力开展亲民教育,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二是充分利用控申接待,提高服务信访群众能力。对来访群众要坚持做到“不烦、不急、不敷衍”,认真听取群众的来访问题及意见,并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单位通报或移送相关问题,还要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实行全程跟踪,既为来访群众疏通信访渠道,又为社会化解了不稳定因素。三是创新检察宣传的工作方法。要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检察工作,增强对检察机关的理解和支持。检察机关既要通过传统的媒体进行宣传外,还要在社会上公布举报电话、联系电话、设立举报箱,更要利用新兴媒体,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积极拓宽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四是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大走访等形式,广泛开展检察干警“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向群众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帮助,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三)完善群众工作机制,健全为群众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民意档案管理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要把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及时的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完整的系统档案,以便日后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和完善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考核制度,对那些在群众工作中成绩优秀、工作突出的干警要予以鼓励和嘉奖。同时,对那些群众工作能力较差的干警要及时予以指出并督促其进行改正。三是全面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首办责任制,对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要有负责到底的精神。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办理不力、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进一步健全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重视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与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切实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

    (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群众工作的开放性。

    深化检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主动邀请人民群众到检察机关参观,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办案流程、执法要求和队伍建设管理等情况。认真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听取群众对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制度,完善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向人民群众公开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和重要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推动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作者单位: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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