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德人大
  • 承德人大
  • 承德人大
  • 承德人大
市地方人大工作研讨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2012-02-25 16:27:50

    本网讯 (紫剑、冯琦)9月20日至21日承德市地方人大工作研讨会第二十次会议在隆化县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群,副主任吴岳、关悦、丁建东,秘书长张景发,各县、自治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共55人出席了会议。

    隆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亚媛主持会议。

    会议以“如何更好地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如何在内容和格式上规范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报告和形成的审议意见以及如何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代表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为主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理论研讨和工作交流。

    会议认为,开展好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方法,是地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组织好“三查(察)”活动,形成一份质量较高的审议意见,对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探索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增强代表的履职责任感,准确把握开展代表工作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努力为代表履职做好各项服务和协调工作,从各方面为代表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郭群指出,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三查(察)”活动,要制定好常委会全年的“三查(察)”工作计划,提前做好“三查(察)”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好“三查(察)”活动方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及时召开“三查(察)”活动动员会。要突出特色,善于创新,避免地点过于集中及不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而造成“三查(察)”活动的盲目性。要召开专门检查意见交换会议,与“一府两院”的主体机关进行意见交换,并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跟踪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

    郭群强调,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个重要形式,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某项工作报告后提出的评价和建设性看法。

    郭群要求,要认真贯彻代表法,抓好代表学习培训,拓宽代表联系渠道,扩大代表有序参与,建立服务保障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