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承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吴清海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报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承德市人民政府调整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报告〉的初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调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调整建议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议决定,批准《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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