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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04-27 15:35:02

 ——2013年4月8日在承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郭 群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市加快科学发展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的五年,也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承德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适应新形势、树立新形象、再创新业绩”的工作要求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关注民生”的工作思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五年来,共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119次,举行常委会会议36次,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和汇报217项,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6项,形成审议和评议意见92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9人次,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围绕发展大局,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推进国际旅游城市建设。实施城市中疏战略,加快构建“一体两翼”城市发展布局,是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关键所在。常委会以推进国际旅游城市建设为目标,连续三年对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城市“中疏”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听取了市政府实施城市“中疏”战略的专项报告,先后向市委呈报了《关于市政府实施城市“中疏”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实施老城区“中疏”战略促进城市快速发展的调查报告》。两个报告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同时,常委会还作出了《关于适度控制老城区住宅建设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的决定》,为依法建设城市提供了制度保障。常委会把加快交通发展作为国际旅游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多次对全市高速公路、民用机场建设和老城区交通状况进行视察,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交通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了工作评议。要求市政府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机场和铁路建设,打通高速公路与旅游景点之间的连接通道,形成四通八达、环境优美的旅游交通网络;完善城区道路交通规划体系,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提高道路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常委会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增强旅游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为切入点,通过开展视察、检查,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向市政府提出深化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构建发达的旅游产业体系的意见。市政府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一环八射”高速路网主框架已基本形成,承德民用机场将开工建设,老城区交通改造规划正在制定。成立了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景区管理委员会,组建了承德旅游集团,加快了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步伐。


    推进产业聚集区和重大项目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构建“一体两翼”城市发展布局和“5+2”现代产业体系,是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五年来,常委会围绕产业优化升级、产业聚集区(园区)建设、新兴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多次开展视察调查活动,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的相关工作报告。常委会针对我市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升产业化水平,做大做强特色钢铁支柱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培育高效产业园区的意见。针对全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不完善、产品层次低等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要强化组织保障,科学制定新兴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强化项目工作,助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强化政策支撑,破解发展瓶颈制约,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意见。针对我市产业聚集区(园区)建设规划滞后的问题,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完善规划、健全功能、提升产业层级、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产业聚集区健康发展。市政府把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着力点,以产业聚集区(园区)建设为平台,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完善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推进“两个环境”改善。为贯彻省委、市委“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决策部署,常委会立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成立调研组深入到县区、产业聚集区、政府职能部门和多家企业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查找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常委会党组向市委呈报了《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调研报告》,市委给予了高度重视。常委会把保护好承德生态环境列为重要议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承德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09—2020年)》编制情况的报告,作出了《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承德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决定》,为保护承德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市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森林防火关系着生态环境的安全,常委会视察了市政府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工作,要求市政府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切实提高防火工作水平。


    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节能减排是“十一五”国民经济计划约束性指标。常委会连续三年将节能减排工作列入市人代会议题进行审议。为了加大对全市节能减排及“22221”单位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力度,常委会连续三年进行视察和执法检查,深入到各县区及企业开展调研,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正确处理调结构、保增长与节能减排的关系,把节能减排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健全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的意见,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兑现了向全市人民的承诺。


    推进“323”发展思路的实施。2012年,市委从壮大全市经济实力、增强产业发展活力、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战略需要出发,提出了“323”发展思路。常委会根据这一思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适时对我市的物流园区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对河北晨阳国际汽配城、承德昌升现代商贸城、隆基泰和国际广场、平泉物流园区等在建项目进行了视察,听取了项目规划和建设情况的汇报。常委会向市委呈报了《关于我市物流园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常委会建议市政府按照“323”发展思路,努力打造优良的政策环境,保持经济的均衡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区级功能,增强发展动力,为市本级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二、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实效,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围绕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开展监督。一是高度关注全市经济发展运行情况。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常委会定期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要求市政府围绕“加快发展、加速转型”两大任务,强化协调和调度,注重质量和效益,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府年度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市本级决算和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时批准市本级决算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向市政府提出了构建多元财政收入体系、加强非税收入征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建议。同时,通过预算调整将上级各项补助和转移支付纳入预算监督范围,保证预算的全面规范和依法运行。三是注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从2008年起,常委会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后,要求市政府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当年的十二月底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围绕“三农”工作开展监督。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委会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市水务工作进行了视察,对我市建设现代农业、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政府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专项工作报告,对扶贫工作进行了评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组织,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开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完善应急机制,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强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扩大和活跃农村市场;加强蓄水和水能开发,抓好水源保护和工程管护,推进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发展集约规模经济,推进我市农业特色产业走上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道路;加大产业扶贫、特困户帮扶力度,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


    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监督。常委会把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文物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森林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防空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视察了市政府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听取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推进了行政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二是加强法院工作的监督。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开展“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和调研,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和开展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与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发挥社会力量,积极推行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妥善处理好疑难复杂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承德建设。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进行旁听评议,提出了工作建议,增强了司法监督工作的目的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检察工作的监督。对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并进行了评议。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对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推动反渎职工作的深入开展。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监督、刑事审判监督、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要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检察一体化”机制,加强对刑事审判和职务犯罪审判监督的抗诉工作,增强司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信力。


    围绕解决民生和其它问题开展监督。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活动。一是对全市义务教育、文化事业、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人口与计划生育、体育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对重点工作进行了评议,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推动了这些工作的开展。二是对市政府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要求市政府加大筹资力度,强化资金监管,创新管理机制,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三是对全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向市政府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提高了监督检查和集中治理整顿活动的质量,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四是对市政府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向市政府提出了工作建议,推动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健康发展。积极与省人大常委会沟通,协助自治县出台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单行条例,完善民族自治地方法规体系,推动民族自治地方法制进程。五是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制定了《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评议的暂行办法》,对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市区回迁房建设、扶贫开发等10项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加大了监督工作的力度。六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五年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091件、9188人次,对信访中的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向“一府两院”交办、转办和督办,促使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三、依法行使职权,做好代表、人事任免和换届选举工作


    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等法律法规,保证了代表工作、人事任免工作和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工作。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常委会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对新代表进行业务培训,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公民与法治》杂志,向代表小组组长发送《承德人大工作》,为代表视察、调研提供服务和保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和邀请代表参加视察、检查制度,提高代表履行职责能力。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50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2200人次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二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围绕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点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采取视察促进、检查监督等形式,开展三级人大代表联动活动,进一步拓宽了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增强了代表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开展“一先双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22个先进代表小组、80名优秀人大代表、14件优秀代表建议领衔人进行表彰,激发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三是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本着对代表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采取及时交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一办到底等措施,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促进代表建议的落实。五年来,共收到代表建议471件,已落实和列入规划逐步落实的429件,占91.1%。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认真行使任免权,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修订完善了人事任免办法,对人事任免工作进行规范,增加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被任命人员“任前考察”和“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到会“供职发言”条款。通过对被任命人员的工作经历、主要政绩、依法办事能力和群众的公认度等情况的考察,加深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任命人员的了解。五年来,对市“两院”107名被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考察,市“一府两院”145名被任命人员到会作了供职发言,提高了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指导县乡做好换届选举工作。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我市举行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为正确贯彻落实新的《选举法》,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常委会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了《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成立督导组,深入县区、乡镇进行检查督导,解决换届选举中的实际问题,保证了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同时,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驻市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对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节能减排、水资源环境建设等工作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为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就“关于建立生态资源补偿机制,促进环京津协调发展”、“关于促进环首都区域协调发展、加快解决环京津贫困带”等问题到承德的专题调研搞好服务,提供保障。




    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履行职责水平


    常委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要求,结合人大工作性质和特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常委会创新学习形式,制定了集中履职学习制度,共举办10期集中履职学习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就监督法、代表法、行政许可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讲解,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按照市委的总体安排,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作风建设年”、“百日下基层”等活动。坚持开展活动与机关党建工作相结合,在“先”和“优”上立标准,在“创”和“争”上下功夫,认真查找和解决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常委会坚持创新和发展的理念,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结合工作实践,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34项。从完善职能、适应需要出发,修订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19项制度;坚持“实用、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关于开展专题询问的暂行办法等15项制度,促进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了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同时,为完善我市政权建设史志,记述民主政治历程,常委会作出了编修《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志》的决定,积极组织开展人大志编纂工作。


    加强工作宣传和研究。常委会运用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人大工作的宣传。通过《人民代表报》、《公民与法治》等报刊杂志,加大对常委会特色创新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采取增设栏目、扩大容量等措施,办好市人大常委会公共信息网和《承德人大工作》,在《承德日报》开设“承德人大”专版,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和代表活动的宣传报道。围绕“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地方人大工作”、“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等主题,举办了5次全市地方人大工作研讨会,研究探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成立课题组,围绕如何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等专题,开展调研活动,探索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的规律、特点和方法。加强与省、各市和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交流,共享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大工作的开展。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在中共承德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在市“一府两院”、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地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忠诚于党、遵从于法、支持于政、服务于民,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必须立足承德实际,紧紧围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行使各项职权,根据市委确定的总体战略和工作重点谋划人大工作,通过有效行使决定重大事项、监督等职权,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必须充分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和整体优势,积极履职、依法履职、有效履职,全面有效地发挥人大常委会在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中的作用。必须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重要基础,加强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拓宽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必须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和机关服务保障能力。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还应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发挥代表作用还需进一步探索,常委会自身建设还要继续加强。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本次大会将要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为此,建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着力推动“323”发展思路的实施,加快构建“一体两翼”城市发展布局和“5+2”现代产业体系,围绕打造“3+1”新兴产业发展平台,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城镇化步伐、改善“两个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加快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富民强市进程中,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一是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智,及时作出与市委决策同向、与“一府两院”工作共鸣、与人民群众愿望相符的决议决定。二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严格遵循监督法,不断探索新的监督方法和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保证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三是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地方国家机关高效履职提供组织保障。四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选举单位、选民对代表的监督力度,加大对代表、代表小组长的学习培训力度,发挥好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创新代表活动形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五是继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注重政治理论武装,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建成务实、为民、清廉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中共承德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