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小龙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薛林儒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刘旸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付相如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莉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范典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魏华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钱丽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晶洁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薛飞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薛林儒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王芳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王继跃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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