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闫鸿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晓青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认众、王桂森、邓立波等3名同志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王刚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武子春、孟宪强、屈松涛、韩立新、孙德江、宋春阳、丁宇、宗文利、周仕友、刘广林、张华、张绍波、申国宁、王小清、孙立国、崔晓虎、张运广、冯建龙、李丽珍、梁青、王彤、杨春芳等22名同志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