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海涛同志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亚平同志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叶宏东同志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郭雅丞同志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薛林儒同志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晓祥同志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聂国智同志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隋海成同志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辉同志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春晖同志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毛晓龙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勇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常耀喜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叶宏东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永福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龚翠兰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田晓玺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素芬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永莉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丽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柴浦艳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维邦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高仁信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袁秀德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白俊福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范朝承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文志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宝荣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