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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020-09-14 08:17:04

本网讯(记者乔溪)9月6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率领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检查组就《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到我市进行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市人大常委会、政府办,平泉市、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个别县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随机抽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人大、市政府、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和部分县人大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部分人大代表和专家作发言。检查组对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表示,承德市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制度上比较健全完善,工作落实较为有力,实际效果比较明显。

王会勇指出,要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认清新形势下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指示要求,充分认识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的重要宪法性制度安排,是推动和落实省委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现实需要。要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备案审查工作摆上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依法履行好这项职权,保证备案审查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制度规范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市、县“一府一委两院”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目标,实现报备主体和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全覆盖,建立起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决策科学、领导有力的备案审查工作体制机制。要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建设,多措并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水平。要加强协调配合,人大要依法履职,“一府一委两院”要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在执法检查组召开的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伟,副市长宁金龙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分别进行了汇报,副市长刘宏伟作了表态发言。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