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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2021-07-28 14:50:29

本网讯(记者管陈子,通讯员蔡悦鹏)7月26日至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福才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伟、孔庆龙、丁然、李兴臣、方志勇、齐建文,秘书长门玉生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李兴臣主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崔万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袁丽枝、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勇、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会杰、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形成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审议通过了《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承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承德市滦河潮河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改稿)《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会议议程结束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履职学习,邀请省人大专家就“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进行专题讲座。

韩福才强调,本届常委会两次对《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承德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两区”建设政治责任,以法治方式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水源涵养和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抓好《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打好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攻坚战,为承德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韩福才强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承德市滦河潮河保护条例》是我市落实“党委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的生动实践,与全市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区域差异与协同治理、短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确保《承德市滦河潮河保护条例》在市域内全面贯彻实施,发挥其应有的法治作用,保护承德的碧水、蓝天、净土。

韩福才强调,面对疫情影响和外部复杂形势等严峻挑战,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正在扎实推进。市政府及各部门、各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和作出的部署,坚定发展信心和决心,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在变中突破,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韩福才强调,市人大常委会今年重点监督市“两院”行政审判、行政检察两项工作,并且分别作出决定,目的是通过人大依法监督,推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工作协同开展、同向发力,共同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市“一府两院”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两个决定,发挥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作用,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形成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市进程进一步加快。

韩福才强调,近年来,市“一府两院”及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建议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落实,办理实效逐年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一府两院”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严格落实代表建议的受理、办理、监督检查等办理制度,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韩福才强调,本届常委会自履职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和省人大的指导下,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激情工作、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全体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成果丰硕、亮点纷呈,开展了许多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工作。本届常委会履职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继续保持饱满的精神面貌、昂扬的工作状态,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为本届常委会履职画上一个圆满句号,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7月26日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兰德龙为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闫永澜为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兰德龙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相文举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7月26日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何元武为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苏艳华为承德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林国华为承德市财政局局长;

王泽辉为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于景国为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于山为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桑爱民为承德市商务局局长;

庄爱新为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桂梅为承德市审计局局长;

王东利为承德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马广春为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成伟为承德市体育局局长;

刘海丽为承德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杰为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荣昌为承德市文物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威的承德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栾志宏的承德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房宝占的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颜振乾的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房国民的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梁世杰的承德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树德的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允昌的承德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李桂梅的承德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树国的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战争的承德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曹金岗的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高永海的承德市文物局局长职务。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7月26日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侯宇为承德市安定里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

丁红琳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北南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剑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向?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丁福奎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