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3日至25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承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承德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承德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承德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承德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表决市人民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其他事项(如果有选举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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