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小月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焦太平为承德市安定里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马健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文铮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飞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吕山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乾瑞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作雨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柴畅达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