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海金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审判员;
白云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刘莹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范典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张伟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闫鸿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马莉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刘旸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周楠楠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浩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一月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珊珊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军生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职务;
祝宝森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广全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白云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刘莹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范典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伟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闫鸿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莉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旸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曲宏图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孟庆国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国庆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侯金声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崔向京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辉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建军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红梅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