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9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春宝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万腾云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宏艳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永丰为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郑立国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庆华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志林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董延杰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苗春敏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东恩的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