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9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白云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朱彦兵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王丽丽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张喜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王静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徐吉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
毕国峰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马进国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浩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马一月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耿雨亮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苗春超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李春晖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赵珊珊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周楠楠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曹禹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免去:
张小健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毓兰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白云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朱彦兵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小龙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军生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丽丽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喜艳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钱丽艳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继军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静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