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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01-28 09:35:19

(2019年1月25日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福明院长所作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依法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