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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02-11 09:03:41

(2018 年2 月9 日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福明院长所作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 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打造专业化高素质过硬队伍,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新时代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