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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
2014-03-25 07:49:51

    本网讯 (记者乔溪)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3月20日至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书印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兴隆、滦平、围场检察院,市检察院展开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市、县检察院、法院工作汇报,典型案例情况汇报和召开律师、检查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等参加座谈会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新法情况给予肯定,市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面对工作人员比较少、问题比较复杂、矛盾比较突出的局面,从宣传、学习、落实到实践上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确实实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相应的贡献。

    检查组要求,在新法与旧法过渡期的特殊时期,我市司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新法的认识,把关系民生的事情解决好,把社会矛盾消化好,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要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要协调力量,加强检察院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补充司法部门工作人员队伍。要研究问题,市、县两级要进一步完善检察院和法院间的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工作协调机制,做好各部门调解的衔接,提高代理人素质。要提高调解、审判、发现问题的能力,严格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减少失职、渎职犯罪。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