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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强化举措提升机关规范化水平
2019-05-07 09:57:13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着眼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特点、新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加强常委会思想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机关规范化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开展两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月一次基层调研、半年一次工作交流、每人每年发表一定数量的调研(理论)文章的“四个一”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学习培训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严格制度,规范履职行为。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守则》、《常委会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办法》、《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等,实现了议事有规则、行为有规范、落实有保障,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兴隆县人民政府向兴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实现了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行情况的有效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出台了《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法官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评议暂行办法》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司法人员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是搭建平台,促进代表履职。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与专题调研、视察、进行工作评议等活动,不断充实代表活动内容,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积极组织驻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通过兴隆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代表服务水平。积极推动“人大代表之家”作用有效发挥,畅通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孟祥锋)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