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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玉萍
2016-09-07 09:50:43

主动创新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巧谋划、善作为,在改善民生中勇担当、勤履职,监督实效日益显现,代表工作更趋活跃,特别是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上,不断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

    提高素质上抓培训,力求形式多样,让代表解渴管用

    为确保人大代表更好履职,兴隆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全员培训。一是丰富培训内容。2015 年10月,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办公厅联络局原巡视员李伯钧同志,就人大代表要忠实代表人民主动履职、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履职、依照法律认真履职、自觉接受监督保证履职,以及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义、目前存在问题、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主要内容等问题作了专题辅导讲座。讲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保证了较好的培训效果。二是精心组织培训。县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除了全部县人大代表外,各乡镇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和人大主席全部要求参加,与全县人大代表一同参训。三是保证培训效果。参加培训的代表,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自始至终都以普通学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参加学习,保持了良好的学风,树立了人大代表的良好作风和崭新面貌。通过每年一度的学习培训,不仅强化了法律意识,而且还增强了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今后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决策、监督检查、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执行代表职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开展活动上抓载体,提供广阔舞台,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形式,创新代表活动载体,认真开展代表活动。一是认真制定代表活动计划。按照年初工作要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三查(察)”(即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不仅为代表知情知政、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创造条件,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使得代表参政议政、依法履职落到实处。二是周密安排代表活动。通过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活动前认真准备,选好活动内容,不断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活动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承办工作,保证代表活动的成果。三是增强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解决县城供水短缺、柳河污染等问题,常委会在组织代表对县城水源和水资源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保证代表活动效果,利用三个月时间,对县城饮用水供给、水源建设和柳河水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加强监督上抓实效,务求贴近实际,充分展示代表聪明才智

    为真正做好人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兴隆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广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参政议政、助推发展的积极性。一是划分代表小组。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了21 个代表活动小组(兴隆镇2 个代表小组),有组织、有重点、有的放矢的开展代表活动。二是建立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委室分包乡镇机制,从而保证和提升代表活动质量。过去的一年,常委会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40 多次,代表们认真负责,针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大胆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有效推动了行政司法工作。三是组织“一府两院”走访基层人大代表。通过组织“一府两院”负责人走访基层人大代表,征求并现场解决基层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了代表的积极性。

    完善制度上抓创新,健全制度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为促使人大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增强代表履职的使命意识。一是建立《兴隆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制度》,要求每位人大代表每年至少向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一次。去年11 月中旬至12月中旬,常委会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采用建立试点、逐步推行的办法,在全县挑选21 个选区、43 名代表,所选代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既有县领导、县直单位一把手、乡镇领导,也有企业代表、农民代表。通过代表述职评议活动,畅通了选民与代表的沟通渠道,有效增进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为更好地促进代表履职。二是开展“优秀人大代表”评选活动。对认真开展“三个一”活动,积极参与县人大常委会和代表活动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主动走访选民,广泛征求选民意见,积极献计献策,敢于为民执言,就本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努力为选民办实事、做好事,履职效果突出的代表予以表彰和激励。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