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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公路法》贯彻实施情况
2014-07-15 10:03:16

    近日,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组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李家营乡、水泉甸子和津兴线等地公路养护站、治超站点、公路建设现场、公路两侧绿化等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交通局工作情况的汇报。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县政府及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检查组针对县内高等级公路数量少,公路等级低,公路超载超限问题和农村公路养护不足等现状建议:要加大《公路法》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其他生动具体的方式,深入地宣传公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公路交通法律法规、保护公路的意识,使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形成关心支持公路运输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健全完善规划,加大路网的建设、升级和改造力度。要抓住京津冀一体化有利时机,调整完善交通发展规划,立足现实,眼长远,加强与京津公路衔接,提高公路设计标准和建设质量。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改造国省道,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尽早建设群众反映强烈的具备开工条件的县乡路,提高公路等级,打破瓶颈制约,形成出行安全便捷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要加大公路管护工作力度。交通主管部门要优化公路管护人员年龄结构,加强养护知识、养护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升管理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管护能力和管护水平;完善公路配套设施,适宜绿化的要绿化到位,加强对排水边坡的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危险路段要建设安保设施,易发事故路段完善安全警示标,隧道内要有必要的照明设施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对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水平。要规范执法行为,杜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只罚不卸等现象。对占用公路违法堆积、私搭乱建,倾倒垃圾,在公路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等行为要从严、从快查处,使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要加大治超力度。要坚持综合治超的方针,交通、公安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大路政巡查力度,把公路路政综合执法工作从国、省道向县乡道延伸,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陈振东)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