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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丰宁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2014-06-27 16:49:18

    近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丰宁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汇报座谈会。会议集中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丰宁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及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对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学习贯彻实施《自治条例》的总体情况及运用条例争取资金、项目,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认真研究、有效运用条例维护自治县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等建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就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在本次执法检查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丰宁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二是是否使自治县在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转移支付、扶贫开发、对口支援和利益补偿等方面享受到了更多的优惠和支持;在贯彻上级决议、决定和命令、指示上,经上级批准采取了哪些灵活措施等。三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是否按照条例规定奖励健全执法责任机制;自治县土地、矿藏、水域、森林、草原的开发、利用是否合理合法,如何防范和处理违法行为;土地使用权是否规范;国家拨付给自治县的各种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各自的职责,首先开展自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自查情况,组成两个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发改局、农牧局、林业局、财政局、教体局、扶贫办等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形成调查报告。(李永进)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